我要永远的效忠与您,可是我不知道您的名字。”
英武忍不住的问了一句:
“雷斯,你的节操呢?”
“王!节操是生命中,最先失去的东西,也是最没用的。”
英武被逗乐了,这个雷斯,长相五大三粗。狰狞暴戾,没有想到,居然这么招笑。
“好!在我接受,你的效忠之前。丑话说前面,不许做恶!没事不要吓唬人,有火冲败家天使撒!
你要完全服从于我,我讨厌背叛!更不想,杀掉自己的属下。
所以,你想好,再决定。至少现在,你还是活着呆在地狱里。
要是做不到我的要求,活的机会都没有了!”
雷斯很想问,恶魔不吓唬人,吓唬谁?不做坏事,还是恶魔吗?
……
他很聪明,这些问题都没有问。
“王!我能做到!我本来就比天使还善良,还美丽!您看,我多乖!
伟大的恶魔之王,快告诉我您的名字,我迫不及待的,想要亲吻您的脚面!”
“咳咳!我名夜莺!你不用这么恶心,否则,你会一辈子亲吻,我踩过狗屎的鞋底!”
“啊!伟大的恶魔之王——夜莺。我,第一地狱魔王——莱菲特.雷斯。
拜您为王!永生侍奉左右,永不背叛。
为吾王征伐,扫清一切障碍。
永远守护,王的荣耀!……”
雷斯啰嗦了一大堆,最后,还是被夜莺打断了。
“起来吧!我接受了你的效忠!即刻起,你的家族是夜莺!你会倍感荣耀的!”
其实,夜莺冤枉雷斯了。雷斯起誓,怕夜莺不满意。就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