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将军权一分为三。
调兵权、练兵权和统兵权分开。
这是大唐时期典型的府兵制下的军政结构。
它既保证了朝廷能掌控军队,同时也限制了将领对军队的影响。
“那边疆常驻将领呢?”
“边疆常驻将领采取轮值。”
“轮值?”
“五年一换,换人由大将军府提报名单,宪司审批。”
这个答案,刘禅总算是满意的。
如果由宪司审批,那大将军府对军队人事任免受到制衡,历任大将军就无法肆无忌惮随意安插自己的亲信。
宪司这个体系,就不仅能监督丞相府的行政颁布,也能监督军队。
当然,宪司有监察权而无执行权。
“若正在战时该如何?”
“战时若将领任期到,大将军府提前提报。”
“宪司审批?”
“是的。”
“那朕这个皇帝岂不是无所事事了?”
“陛下垂拱而治,何须亲力亲为。”
刘禅想了想,这也是个选择。
按照李衡的那套权力理论,将权力分割到各个部门,责任也就分担到了各个部门。
最后出问题,那绝对不是皇帝的问题了。
“大将军的想法,朕都知道了。”
李衡道:“臣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