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血狼人?”群雄惊问。
不等艾维斯回答,烟尘背后的暗影便冲了出来。
群雄一见,俱是陡然一颤。
这群家伙人高马大,人首狼身,个个面目狰狞,血红的眼睛闪着残暴的光芒。它们来势极快极猛,四足利爪抓地狂奔而来。
休伯特和巴泽尔迎上前去,剑一出手,便斩杀了一排。
但后面的血狼人毫不止步,甚至冲上来把已经倒地的同伴撕成了碎片。
众人无不惊骇地看着这一幕。
艾维斯喊道:“血狼人极为嗜血残暴,大家小心!”
群雄之中,已有很多人面露惧色,他们的身体在颤抖,汗水在泗流,紧握着手中兵器,不知该以何种姿势迎接这支残暴的野兽部队。
血狼人大军倏然扑至,很多人根本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便被撕碎了,血狼人见血之后开始变得更加疯狂,无论敌友,无不狂撕猛咬。
反应过来的士兵战斗起来也是痛苦不堪,他们发觉一两剑砍在血狼人身上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这些家伙好像根本感觉不到痛苦似的,它们只知道嗜血厮杀,好像天生就是为了杀戮而存在似的。
“打它们要害!砍头!刺心脏!”巴泽尔边杀边喊。他发现除非一击把血狼人杀死,不然根本阻挡不了它们的进攻之势,即便断腿断脚,它们依然是只知道猛扑狠咬。它们不会退缩,不会恐惧,打法就是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把式。
群雄当然不适应这种打法,接连中招而亡。
老道点的士兵听了巴泽尔的呼喊,开始改变战术,边躲避边寻找时机攻击血狼人要害。但即便如此,打的也十分痛苦,血狼人的进攻几近癫狂,很难对它们的要害部位进行有效攻击。
刚才还在高歌猛进的群雄现在变成了且战且退。
这时候,那队骑兵已冲到了阵前,他们没有停步,一直冲入血狼人群中。
令群雄惊异的是,这些人在面对凶狠残暴的血狼人时,竟然丝毫不慌,举止竟还有点端庄。
他们在血狼人群中依然如砍瓜切菜一般,所到之处,飞起一个个血狼人狰狞丑恶的头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