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高云淡,只数朵白云遮掩着天空,阳光毫无遮掩的挥洒自己的光芒,驱逐去一些人心中的阴霾。
在这个不知名的地区潜伏了好几天了,贾诩觉得这几天过得还是很清闲的。
虽然被委任为随军参谋,参谋军机,不过这带是安静的很,没有事情需要他来处理,所以他并没有起到太大作用。
还好这悠然的环境对于他的病情有着很大的裨益,虽然需要风藏露宿,但是心情大好使他最后的一点隐疾都感觉消退了。
除了第一天仔细观察环境,将所有利于埋伏的地方都找了出来,只确保没有人能从这里偷偷过去之后,他就这样整日无甚事可做,只能待着。
所以这种情况下,他有点眷恋自己丢失的那些书卷来,而布置了埋伏场所,军情刺探交接都由王守处理,所以他只好整了一小片地,用一根树枝在地上或是画地图,或是练练字,倒是清闲中寻得了些乐趣。
“贾先生,来,弟兄们打到的野兔,烤好了,来尝尝吧!”
这时,一个大汉正手里提着一只烤好的兔子走过来,边说,另一只手里面已经掰下来一只兔腿吃着。
贾诩见到来人,抬头一笑,又见到了那烤的正好,满是油香气的兔子,嘴里不觉得生津。
只他到现在这病才刚好,一没有沾过荤腥,这肯定馋坏了,当下也不客气,将手里的木棍丢了,拍了拍,在自己的甲上随意擦了擦便从大汉的手里夺了一只兔腿吃了起来。
大汉见这书生的吃相属实有点不符合这着甲之后的这股英气,不禁笑了笑,然后他也不说话,只也找了一块石头坐了下来。
经过这几天相处倒是让他感觉这年轻文士很不错,言谈举止之间虽然相谈不太深,但是其所说的都有一定的深度,这让大汉渐渐明白公主为什么会让这个刚救下来的肉票随军而来。
所以现在这个文士也融入了这种生活,并没有觉得自己是文士而瞧不起泥腿子,特别是这吃相让大汉有种亲切感。
“贾先生,别着急,我这一只肥兔够我们两个人吃了。”
贾诩听大汉这话,才意识道自己吃相不太好看,当下笑了笑,将手里只剩骨头的兔腿吮吸了几口,然后丢到了一旁。
“王将军,莫要叫我先生了,只不嫌弃便叫我文和吧,我也是寒门出身,只军营中便就是军士了,叫我先生便显得生分了。”
这大汉当然便是王守了,只他听贾诩这席话,倒是让他听的很舒服,毕竟他也是寒门子弟,明白贵族子弟自视甚高的毛病,随即他点点头,倒是也不客套,只分出了半只兔子,然后便将剩余半只丢给了贾诩,随即他发腔道。
“文和,怎么样,虽然在这待着十分乏味,却是觉得军旅生涯何如?”
贾诩接过了那半只兔子,咬了一口,然后细细咀嚼起来,也在分析着王守所问的这句话。
军旅生涯对他来说还是有些陌生的,虽然他是寒门子弟,自幼不少入山林之间伐木取材,每当看见山峦起伏时,便在心中按照兵书上所说的设想着该如何排兵布阵,不过真正成为一个兵士,亲自进军营,虽然是临时的,也只是这么一朝,所以感触也是颇多的。
是因为王守与他相聊时说出了不少真实带兵的经验,以及实际的军事情况,让他的空白经验裨益了很多,按他想来,这场算是野营的军旅生涯其实收获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