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笙的记忆力当然毋庸置疑。
靳林琨那时候年纪小,对笔画的控制很成问题。
偏偏又非常自信,一定要自己写名字。
第一个字的右半边写得歪歪扭扭也就算了,后面两个字的间距拉的比例还非常不容易辨认。
小于笙虽然对这个毫无内涵的名字有点怀疑,但依然实事求是地念了出来,还很懂事地没有嘲笑其他小朋友的名字奇怪。
没想到这个人不光名字奇怪,而且非要跟他打架。
……
靳林琨张了张嘴,没立刻说得出话,低下头。
于笙的手比他凉一点,一笔一划掠过掌心,还在认认真真地写。
午后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把男孩子格外浓深的眼睫镀上了层淡金。
靳林琨没忍住,抬手轻轻拢了一把他的脑袋。
小混蛋坐在沙发上,肩膀向后倾了倾,被阳光晒得微温的短发抵上他的掌心:“哥。”
靳林琨揉了揉他的头发:“怎么了?”
“你不会写字。”小混蛋告状,“还打我。”
靳林琨:“……”
本来就是对着照片回忆个往事,忽然就成了批-斗大会。
还是不认错就不行的那种。
靳林琨不大想接受现实,努力回忆了半天,还是不得不对童年刻骨铭心的阴影生出了点动摇:“我真写错了?”
于笙还能从记忆里翻出当时的画面,拿过张纸:“我再写一遍——”
“……”靳林琨及时没收了男朋友手里的笔:“我真写错了。”
不光写错了,还跟人家打了架。
还把人家耳朵弄破了。
他们还在夏令营的时候,于笙陪着他大半夜跑出去散心,两个人坐在马路边上喝甜牛奶的时候,他还留意到过那一小块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