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她们是同一个班的!
她刚进门口,简浩然就听见有人喊她:“麦海棠,老师让你第二节课下课后去找他。”
原来麦当劳女孩叫麦海棠。
从此,他就记住了这个女孩。
不知怎地,他脑海蹦出一个想法:他想认识她。
于是每逢周六日晚上,他都以出去打篮球为借口,跟家里人说不在家吃晚饭,背着个包跑到麦当劳。
一边享受空调,一边偷看她。
为了能让她来收拾自己桌上,他特地将汉堡、可乐、鸡翅分三次下单。
那么她就要过来收拾三次。
当她拿着抹布来到他桌子跟前的时候,简浩然很想问她记不记得自己,然后把一直放在背包的纸巾还她。
可三次,三次话到舌尖又咽了下去,犹豫的原因是他觉得自己有些唐突。
人家在这里打工,每天看到这么多客人来来往往的,就算他这段时间经常来,她也不一定认得他。
至于纸巾,她只是基于对本职工作的尽责,才送他的。说不定,她也送过给别人。
所以他不敢,觉得贸然跟她打招呼可能会吓到她,让她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和奇怪。
所以,还是算了吧。
虽然他决定不去主动认识她,但依然每逢周末去麦当劳学习。就当是混个熟脸,或者有一天她在他桌子附近拖地的时候,会顺便问一句:“你好像经常来?”
还有在学校里,他总是忍不住跑到4层,在她的教室走廊外面晃悠。时不时通过窗户,偷偷瞄几眼里面,看她坐在哪个座位上。
这样的结果就是,他看到坐在教室里头的她,可与此同时,他的那个邻居也看到了他。
女同学以为他是来找自己的,便从教室走出来,问他有什么事。
“没事,我就是路过。”
一开始,他用的是这个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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