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常寻掀了桌子,砸了那个天价的花瓶。
这三个月,他给她买过很多东西,首饰衣服,还有很多小玩意,她一件都没有带走,行李箱都用不着。
她就这样走了,一个帆布包装下了她所有的行李。
霍常寻在阳台抽了一根烟,看着她推着那辆二手的小绵羊,也不骑,那样推着,越走越远,他回头,一脚踩爆了窗台那盆仙人球。
艹!
艹艹艹!
一个不爱他的女人,他再死乞白赖,就是孙子!
霍·孙子·常寻抽了三根烟,去了车库,一进去就看见那个粉色的头盔被扔在地上,那个没良心的,居然连这个头盔都不带走!
他抬脚,一脚给踹了。
咣!
头盔撞到了角落,滚了两圈。
不会掉漆了吧?那么便宜,肯定掉漆了!霍常寻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骂了句粗话,去把头盔捡回来了,一看,果然掉漆了。
头盔不舍得给他买个好的,可给他两万三的时候,眼睛都没眨一下,越想越气,他举起手就要砸了那个头盔,可半天——
手硬是没松。
妈蛋!
他把头盔撂在地上,一脚给它踹出去,没用多大力气,那圆溜溜的家伙还滚得挺远,他去捡回来,又一脚踹出去,正准备再去捡——
“常寻,你那辆改装车借我——”
陆启东脚一崴,踩到个什么东西,听见咔嚓一声,低头,看见一个粉嫩嫩的东西:“谁的头盔?”
冷不丁地,刀子一样的两个字砸过去:“我的。”
靠!
这么娘儿们唧唧的东西。
陆启东震惊了,然后就听见一声低吼:“还不把脚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