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夜色的掩护,一辆小轿车从栾氏的私家枪市交易出驶出。
车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手提箱,手提箱里装着利亚姆挑好的枪,无论是子弹的型号还是枪型,都是他亲自挑选的。
车里,三个男人正说说笑笑,谈论着刚刚路过的几个站街女。
“哈哈哈哈哈!我说那妞儿真辣,绝对是兰伯特喜欢的那一款!”伦纳德笑得很放肆,一边吹口哨一边说着色气满满的话。
“去你妈的!”兰伯特笑着狠狠用肘撞了他一下,“老子就配那样不干净的货色?一身的病!”
利亚姆也沉浸在他们的骚话连篇里,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逼近。
“哎对了,利亚姆,暮让你去办的事儿,你和那头儿说了没?”
“嗯,都安排好了,我他妈办了这么多年事儿,这点儿前后还拎不清?”
伦纳德心下了然,他悄悄用食值点了点挡位把手,给了兰伯特一个信号。
“哎哎哎!前边儿有个妞儿!等等!”
原本开着车的伦纳德忽然踩了急刹车,坐在后座的利亚姆经不住这突发事件,一下子冲到了前边。
“我草!”利亚姆粗哑着嗓子大喊了一句,可下一句话还没喊出来就已经被一声枪响终结了生命。
“你自己选的路,也是你自己选的枪。”兰伯特酷酷地吹了吹枪口,那模样极其潇洒,却也极其无情。
“得了,根本不是后备箱那把。”伦纳德撇了撇嘴。
“嗯哼,顺口咯。”
但事实上,兰伯特用的枪和利亚姆用的枪无论是型号还是子弹数量都一模一样。
刚刚利亚姆试枪的时候用掉一颗子弹,兰伯特也只用了一颗子弹就打爆了利亚姆的太阳穴。
两把枪的区别在于,利亚姆的枪上,有利亚姆的指纹。
也只有利亚姆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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