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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松树仙

村里有一个人,名字叫做胡冕,胡冕在30周岁时得了一种孬病——精神病。

一日,倍感孤独的胡冕意味深长的对一位上了年纪的亲戚道:

“您给我个媳妇,行吧?”

“校”这位亲戚爽快的答应啦!

“我也不挑三拣四啦!只要看中我就行,因为我得过精神病,我也不挑了,您就看着个吧!”胡冕比较客观的道。

“行,我看看俺那边哪里有大龄剩女,就给你一个,你这个年纪也该个老婆了。”这位亲戚好心好意的道。

一个月之后,这位亲戚给胡冕的母亲打来手机道:

“明让胡冕来相媒吧!”

第二,忐忑不安的胡冕见到了那位相媒的女子,她面貌不算丑,算是一般化,只是年龄比胡冕大四周岁。

胡冕怀着今生不能打光棍的心理紧追不舍的追求到了那位女子,那位女子名字叫做张芳香。

当年年底胡冕与张芳香领了证结了婚。

胡冕与张芳香结婚后第二年生了个女儿,胡冕自己给取名叫做格格。因为张芳香生孩子时是剖腹产,所以隔了三年之后又要邻二个孩子,这个孩子是个儿子,胡冕又是自己给取名叫做王子。

在这四年当中,胡冕因为和张芳香闹矛盾犯邻一次病。又因为打工时劳累过度,加上睡眠不足,胡冕又犯邻二次病,从此以后,胡冕的大脑不如以前清晰了······不如以前清醒了······

县城里的一位精神病医院的主任医师对胡冕道:

“精神病犯三次,将终生用药。”

心情苦闷的胡冕不知道人生应该如何走下去?

生吧!活的太艰难······

死吧!对不起这两个未成年的孩子······

胡冕由于头脑有病干不了重体力活,就找了一份保安工作,一个月两千左右的工资。在孤独的夜里,胡冕心想:

“就这样慢慢的维持吧!拼到那算那一。”

二十四节气的立秋快到了,气炎热得很,水泥路面就像着了火似的热。下班后的胡冕骑着电动车来到了村里的南河,想洗个痛快澡。即将到河边时,胡冕猛然听道了一个孩童急促的呼喊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