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三个犀牛精来收油的时候,大家看到的的确是三位佛身,可既然是佛,为什么要公然收刮民脂民膏呢?所以孙悟空说:“不是好人,必定是妖邪也。”
他们年年来收,每年合银将有五万余两,这个数额是巨大的,如果不是在帮如来佛收,如来又岂能容他们在自己的地盘上胡作非为?!
所以,孙悟空这一次没有请佛派的人,而是到天庭找的帮手,否则的话,又很难捉住妖怪。天庭来了四个星官,角木蛟、斗木獬、奎木狼、井木犴,四个猛兽,俱是捕犀的行家。
结果,这三个犀牛精被天庭方干死一个,被取经方干死两个。双方合伙把如来佛的人打死了,面子上不是很好看,他们是如何处理的呢?
当时,还有两个活的,八戒道:“这两个索性推下此城,与官员人等看看,也认得我们是圣是神,左右累四位星官收云下地,同到府堂,将这怪的决。已此情真罪当,再有甚讲!”
四星道:“天蓬帅近来知理明律,却好呀!”
八戒道:“因做了这几年和尚,也略学得些儿。”
以往杀妖怪,二话不说直接就打死了,这次可能还不敢,因为那是如来佛的人,猪八戒出的这个主意很好,是通过法律手段判决的,“将这怪的决。已此情真罪当,再有甚讲!”
所以大家称赞:“天蓬帅近来知理明律,却好呀!”
知理明律,就说明他们是以天条来处决这两个犀牛精的。他们没有错。
八戒说“因做了这几年和尚,也略学得些儿。”当了和尚,反学了些法律?不是的,是学了些办事的道道。
犀牛精被当众处决后,锯下四只角来。孙大圣更有主张,教四位星官将此四只犀角拿上界去,进贡玉帝。把自己带来的二只,“留一只在府堂镇库,以作向后免征灯油之证;我们带一只去,献灵山佛祖。”
杀犀牛精,是合伙的生意,星官杀了一个,得四个角,他们杀了两个,却只得两个角,利润为什么要这样分成?孙悟空这样分,为何叫“更有主张”?
他们杀的,叫星官拿去,星官杀的,他们拿着,万一以后追究起来,大家都可以互相推脱说,那是他们干的!
他们留下的这个犀牛角,说是献给佛祖的,其实不是,是他们自己留着的,他们可以当证据、当把柄一直捏在手里。
因为当时留在地方政府的那只犀牛角就是当证据使用的!证明收油的是妖怪,不是佛!你们以后再不要送油了。“留一只在府堂镇库,以作向后免征灯油之证。”
这个犀牛角究竟在哪呢?反正他们不提这件事,你也不好意思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