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不过是件小礼物罢了,克朗先生若是喜欢便是最好。”
程阿龙抬手接过克朗抛过来的雪茄,点燃后舒舒服服地抽了一口。
“嘿,你这小家伙,我都不知道你是从哪知道我喜欢这把枪的,不过唉……这把枪好是好,就是落到了我这个忙人的手上,只怕是再无用武之地啊!”
克朗摇晃着脑袋感叹道。
“克朗先生,那把枪只怕是没什么准头了吧,我看他的膛线磨损程度,虽然开枪是没啥问题,不过想要打中东西,难度只怕是不低。”
程阿龙听着克朗的话语,皱眉道。
“嘿,阿龙,这你就不懂了吧!我从小就摸着枪长大,虽然可能准头不如你,射速也没你快,但我可以保证,打猎这方面你是绝对不可能比我更擅长的!”
克朗洋洋自得道。
“阿龙我跟你说啊!打猎这种事情,太过容易可就没趣了,除非是打那种大型的动物,像是野猪!黑熊!美洲豹!之类的猎物,那可能还有点成就感!但若是单纯打些火鸡,野鸟之类的猎物,基本上我枪枪都不会落空!所以我喜欢给自己增加些难度!”
“越是不好用的武器!我用它来打猎的时候,成就感就是越强!要是有机会!我可真得让你也尝尝这滋味!”
听着克朗的这段话,程阿龙也不禁有些手痒了起来。
前世他之所以从事军火贸易,对枪械的热爱绝对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
他喜欢收藏枪,更喜欢开枪。
有许多老枪落到他手里的时候,都是一副饱经风霜的模样。
但就是这样的老枪,他若是能够用它打出好的成绩,其中的成就感也是非凡!
一时之间程阿龙对克朗的话,也有些感同身受。
他点头说道。
“的确没错!越是困难才能达成的目标,能够从中收获的成就感也就越多!等有机会,一定得见识见识克朗先生你掌控这柄手枪的英姿!”
“是吧!嘿嘿,我可总算是找到一个有共同语言的家伙了!肯恩那家伙,喜欢的永远是新东西,每次他陪我去逛枪店,看中的都是枪的性能,越是性能强劲的武器,他就越是喜欢。”
听着克朗的话,程阿龙不置可否的笑了笑。
他一个外人,又怎么能对肯恩的喜好做出评价呢。
他也只好笑着接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