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疯狗有没有私下存钱或是私人金库就不得而知了,毕竟他已经死了。
不过眼下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很不错了,因为他的这般作为刚好便宜了慕容天。
除此之外,便是一些杂七杂八的收入,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看场费。
他们手里有一些酒吧或是的保护权,按月收取费用,以保证别人不会去闹事或是捣乱。
总之,黄赌毒黑等收入,他们都有所涉猎。
看着这些资料,慕容天不禁暗自叹了一口气,情况并不理想。
对于复仇而言,虽说目前这种情况比他自己单打独斗已经好了很多,可是资产散乱,人员繁杂,并不是他想要的,必须得花些心思整治一番才行。
想罢这些,慕容天看向了还未拆封的手机,菊花最新款,要一万左右才能买到。
这是他的第一部手机,其实他还是很想立马拆开看一看的。
但是由于以前从没用过,所以有些经验不足,可他又不好意思直接请教,于是就忍着没动,又装了回去。
雷山看到后,会错了意,问道:“那个……您要是不喜欢的话我再帮您换个别的款式或者牌子?”
“额……不用了,能用就行。”慕容天故意说道。
“……”
说着,汽车已停在路边,眼前是一家名叫“夜生活”的夜总会,正是疯狗所开的那家。
本来慕容天是打算各个场子都转一转的,也好做到心中有数。
可是出了疯狗这档事儿后,就不方便了。
因为暗地里可能会有刑警的便衣出没,所以暂时只能作罢,等风头过了再说。
“走吧,去下一家,知道在哪儿就行,不用进去看了。”慕容天突然改了主意,吩咐道。
“是,少爷!”雷山也不多问,直接点头称是。
车辆再次启动,然后缓缓而去。
在他们走后,一个戴墨镜的男子随之出现,看向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