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本地的暴发户,为了上新闻,为他捐了一千块钱。但他看不起他为了省墨写出来柔柔弱弱细细短短的字,要他必须换一个大气磅礴的签名。
一千块钱,对于后来的梁文而言,微不足道。可对于当时整个村里也凑不出五十块钱学费的他而言,是巨款。
他自小贫苦,最不懂书本里那些文人“不摧眉折腰侍权贵”的风骨,他只知道,穷人,只能为“五斗米”折腰。
只要对方有钱,无论他是否言语侮辱、态度轻视,他要他做,他便依从。
于是,这个签名从此便伴随了他一生。
大学报道时,签到本上,他用的这个签名。
毕业工作,聘任合同上,他也用的这个签名。
后来结婚、买房、手术同意书……他全用的这个签名。
而他最后一次签上自己的名字,是在十年前,妻子的病危通知书上。
换来的,却是一纸死亡证明。
在此之前的很多年里,他总是在想,这社会里所谓的公平正义,会不会只是命运的一个谎言。
它要偏心一些人,便编造出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来舍弃一些人。
可他无法接受,为什么被舍弃的,偏偏是他?!
是他还不够努力吗?可又有什么能比得上一个低微的寒门子弟,一步步靠自己在权利漩涡中艰难立足,所付出的心血?
是他太过贪婪吗?可他前半生一无所有,唯一所图不过家庭美满,也不可求吗?
……
都不是。
一切不过命运不公罢了。
生来比他富足的人,一生无忧;行迹比他卑劣的人,逍遥法外。
只有他,出生时一无所有,经年过去,依旧一无所有。
他终于认清命运的本质,终于接受这一片漆黑的人生。
而唯一不能释怀的,是看着让他妻儿惨死的人,却儿女双全,家庭美满!
最终,在那个阴沉沉的下午,他从自己漆黑的人生中,向那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子,伸出了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