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都市豪庭这种最高规格的套房的冰箱里只有酒饮,动辄一瓶便是数百上千,价格再高的便要问前台去要,三块钱一罐的可乐是不够格的。
但自从某天秦风特意让服务员去买之后,冰箱里便常备了——就是专门备给他的。
秦风拿出一罐打开,轻呷了一口,气泡的刺激在口腔中模拟辛辣的苏爽,让他眉头不自觉皱了起来,但嘴角却扬起了开心的弧度。
果然不管身价几何,快乐水总能给予年轻人最简单的快乐。
“不太习惯喝茶。”秦风轻晃了晃手里的易拉罐笑道:“我还是喜欢喝这个。”
周瑾并不太理解,他从小到大都是喝茶的。家里的长辈喜欢喝茶,家里的教育如此,童年是会影响一个人一生的。
“我没想到伱居然会有兴趣来参加电影节。”秦风坐在沙发上,看着茶几上放着的几张信纸问道:“我可以看一下吗?”
“先生请便。”周瑾回答:“倒不如说能请教真是太好了。”
秦风经得允许,便顺手拿起信纸看上面的文字。
娟娟小字虽然写的不大,但是并没有秀气的感觉,反而用钢笔写出来的瘦金体笔锋犀利,透露着一股子与外貌和性格完全不同的锐利感。
见字如见人,周瑾也只有在面对秦风的时候会毕恭毕敬,独处的时候不拘于行,在面对他人的时候,都是如这飞扬的笔锋般冷淡。
秦风将那信纸上的几百字随笔看完,点了点头,予以了肯定。
“比之前你写的文章进步很大,这些日子里有好好努力。”秦风很欣慰,以周瑾衣食无忧的生活和庞大且神秘的家庭背景,文学只应当是个爱好。为了爱好肯下狠功夫,是一件值得倾佩的事情。
“这里和这里,修辞有些用力过猛了。而这里模仿鲁迅先生过于明显,鲁迅先生的文字并非流于形和浮于面,那些‘大抵’、‘罢’之类的特点是那个时代白话文的特点。先生的灵魂在于敢说。”
秦风像是学校里给学生讲题的老师一样耐心教导周瑾,周瑾毕恭毕敬听着,听的很认真。
一直等着秦风把话说完了,周瑾才满脸佩服地郑重收好那张信纸,因为信纸上有秦风做过的批注和修改。
“我来观海不是参加电影节的。”周瑾突然说道:“就是太久没见先生了。”
中国人的感情是含蓄的,周瑾却不同,他有着传统的温和与礼貌,又有着热情奔放的表达。
许久未见先生,有些想念了所以便来观海相见。跟当日觉得秦风对师娘不应该默默付出,所以把秦风为王安若做的事写成纸条递给王安若,都是一样的心思。
秦风闻言很欣慰,笑了笑:“那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虽然在学识写作上指点你,但抛开这个不谈,你远来是客,我该招待你的。”
“想着今天师娘要参加电影节,先生你要陪师娘。”
“确实要陪。”
“所以想着等电影节结束了,再跟先生说,这段时间先生专心忙。”
周瑾虽然看上去是个不谙世事的公子哥,但实际上心思缜密,人情世故也够通达。有钱人家的孩子不总是眼高于顶的瞧不起人,或许他们因为钱财而能享受到到一般人享受不到的生活,但与之相应的也过早的接触了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