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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六章 代言人敲定

滚石唱片的负责人试探性的问:“许先生,您大概一年能付多少版税?”

许逸阳笑道:“玩玩嘛,一年几百万港币我还是花得起的,不过诸位公司也不少,所以我的想法就是,每家公司一年100万港币,我一次性签二十年,或者干脆就签三十年。”

大家均是一惊。

一百万港币,对一家唱片公司来说,算不得一笔大钱。

但是,对方一口气就要签三十年,这可就是三千万港币。

在他们看来,这钱,跟白捡的有什么区别?

手机播放音乐?现在能真正播放音乐的,就是磁带、这两种载体,3虽然已经有了,但是那东西很贵的,一个3里面也就只能装载一张专辑的歌曲。

最可气的是,3下载音乐,都是盗版,根本就不给唱片公司付费。

就算将来手机有了3的功能,大家也根本不可能从中获取到任何收入,与其这样,还不如就把手机上的版权卖给许逸阳。

现在的他们,根本就想象不到,将来会有一种东西叫彩铃;更想象不到,将来大家会通过智能手机,直接用手机、通过网络随意听歌,这些未来对他们来说太远了,远到看不见任何端倪。

于是,杨守成端起酒杯,笑眯眯的对许逸阳说:“许先生果然有想法、有创意,既然这样,那我第一个支持许先生!”

嘴上这么说,其实他心里的想法很简单:“这个傻叉,给老子送零花钱来了!而且一送就是三十年,真他妈智障……”

其他人的想法也都一样。

所以,大家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全部同意了这个合作。

这样一来,以后港台歌曲在内地手机端的版权,几乎就都被自己垄断了。

以后移动、联通、电信,想自己做彩铃可以,但自己做就别想用这些港台流行歌曲,用的话就必须接受由自己来负责他们的彩铃业务、自己与他们分成。

以后什么音乐、网易云音乐、酷狗、酷猫的,都得找自己拿版权,自己如果不给,谁也别有脾气。

而这个代价,一年不过就是五六百万港币而已。

还不到一百万美金,简直划算到炸。

许逸阳激动之余,立刻跟大家约好,明天下午借李公子的公司作为签约地,大家一起把合同签了,顺便把谢庭峰的五年代言合同也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