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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 大明变化

现在,有格外耐用的帆布帐篷不说,每个小旗都会配备一个小火炉,由炊事兵负责,其他人每人一个水壶,保证随时可以开餐。

如此一来,大家既可以吃到热辣辣的美味,还可以顺便取暖。

张懋看着开拔的队伍,感慨万千。

这样的队伍,装备豪华,武器锋锐,战斗意志高昂,后勤绝不拖泥带水,要是打不了胜仗,只能说老天都不想让赢!

就光说一个牛皮靴,比起之前的布靴、草靴,增加的战斗力不是多少成,而是翻了好几倍。

不但奔跑迅速,能保证脚掌,就连肉搏时,对着敌人踢一脚,以武者的实力,几乎相当于多了一件可以暗杀的兵器。

再说武器,弘治时代的边军,弓手部队能发五支箭就算了不起,等箭射完了,这些人就已经没了用处。

可是现在,每人腰间一支弓弩,二十支弩箭,一把匕首,一把长刀或者长矛。

至于盔甲,要么是制式软胄,里面配有兼顾的细铁丝网,只要不是被敌人砍中脖子,砍掉脑袋,无论是桶在胸口,砍、斩、削、刺……最多只会是个皮外伤!

大明的普通士兵,完全可以以伤换命,遭遇的第一波,就可以给敌人来一波屠杀!

什么叫武装到牙齿,这就是武装到牙齿!

让张懋既欣慰,又感到愤怒!

张懋欣慰的是,士兵软胄里的细铁丝,虽然比头发丝大不了多少,可夹在两层羊皮之内,只要你不是手持陌刀,不是武艺达到一定程度的高手,想要破防……哼哼,你还要加点物理增幅!

张破虏是第一个出发的。

他此次并不曾选择京师走河南,陕西,嘉峪关,哈密,而是选择了宣府,直入草原。

当十来万人犹如一条漫无边际的长龙,从永谢布部落旁边路过的时候,据消息传来,永谢布太师亦不刺老老实实,也不反抗,第一时间就从小道溜进京师,说要面见皇帝陛下。

这厮是个机灵鬼,干脆下令部落打起了大明龙旗,就差没手持鲜花,夹道欢迎。

但就是这样,张破虏也惊讶得瞪大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