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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合众国政府也没闲着。
一段时间后,爱德华才知道,为什么大卫希尔急着要他在苏联犹太人的问题上主动出击。
没多久后,美苏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签署协定。
协定大致内容是:主权平等,尊重主权;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互不侵犯国家边界;维护各国领土完整;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不干涉他国内政;承认并尊重人权及人的各项基本权利;尊重民族平等与民族自决;开展国家合作;如约履行国际义务。
其中,人权及人权保护是《赫尔辛基最后议定书》的一项主要内容,可视为欧安组织各参与国达成的政治承诺。
显然,尼克松政府是利用了苏犹法保计的工作成果,将其作为一个突破口,来向苏联施压。
而苏联处于某些不为外人所知的原因也就捏着鼻子认了下来。
但之后的替苏联犹太人的辩护工作就开始进入新阶段-极其复杂,极其微妙。
以至于爱德华怀疑泰勒这个老东西是不是之前就已经意识到会是这样,所以及早的从这堆麻烦事情里面抽身而出,以保持他的一世英名?
以泰勒对俄国人的了解,这么做也并非不可能。
但最终他决定把这个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的想法当作无稽之谈抛到脑后。
全身心的投入到位其他苏联犹太人辩护的工作上去。
剩下那些人可比平卡索夫麻烦多了。
先是劫机案的那些家伙,库兹涅佐夫和迪姆西茨逃过了死刑,但转成了按揭执行……
组织一开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住这两个倒霉蛋的小命,至少眼下任务暂时是完成了。
这两人都在壮年,身体素质还是不错的,应该能扛住劳改营恶劣的条件,加上现在他们也算是在西方颇有知名度,如果苏联劳改当局不是那么蠢的话,应该也不会去刻意虐待他们。
按照爱德华想法,如果他是劳改营头子的话,一定会想尽办法保住这俩家伙的命,否则他们要是真的死了,那就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了,那就是妥妥的给境外势力递刀子,党和祖国人民是会愤怒的。
作为劳改营首脑,这点政治觉悟应该是具备的,否则他们自己就该成为劳改犯了。
至于其他劫机犯,判的刑罚让美国人觉得有点尴尬,基本都在7-15年。
显然是重刑,可对于劫机这种恶性案件来说又不算太重。
考虑到未遂并且一开始他们也没有伤害驾驶员的企图,似乎又重了些……
组织内部有人建议从劫机案下手,但被爱德华坚决的给否决掉了。
原因就是这种不轻不重的判决,在实际的司法援助中会造成很大的麻烦。
美国人当然说判得太严重,要求减轻,而苏联人可完全可以引经据典的怼回去-毕竟是劫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