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管在什么国家都不是小事!
而且迪姆西茨之前还考虑劫持一架图124中型喷气客机,这家伙说他是累犯也在情理之中。
双方都有充分理由去驳斥对方的充分理由,结果就是彼此陷入无休止的口水战,大家纷纷扣着细节字眼说事,而完全忽略战略大方向。
这实际上就是官僚阶级之前拖事情的模式。
爱德华作为内行人,当然知道如果双方律师都一心一意要打太极的话,那么可以把案子拖到世界末日的那天,当天使吹响了喇叭之后,由上帝他老人家亲自审判。
并且劫机案实际上已经过去快两年了,以目前的速度,再拖个七八年就和玩儿一样,到那时候人都被放的差不多了。
哪怕俄国人承认错误,那又如何?
反过来倒是在扇美国人的脸了。
爱德华其实是知道组织内那些主张从劫机案下手的人的想法。
这些家伙身家履历一般,他们知道自己没有太大的能力去做颠覆性的工作,于是便换个角度考虑问题,开始尝试去用一项很持续很长时间的工作来填充自己的履历,给自己的背景镀金。
换在以前他才懒得管这些事情,大家萍水相逢都是混口饭吃的,何必堵别人的路?
但现在他想法不一样了,既然泰勒给了自己尚方宝剑,那就应该抓住这个机会。
把苏联犹太人法律保护计划发挥到极致,来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同时也算对得起大卫·希尔老爷那顿价值高贵“味道”极好的晚餐了,每当想到这儿他都觉得前列腺蠢蠢欲动。
他的主张是从那些劫机案件的衍生案着手-就是在库兹涅佐夫等人被捕后引起的后续连锁逮捕行动的受害者-莫斯科、列宁格勒、斯大林格勒的犹太人社区的领导者和犹太运动的活跃分子。
但仔细研究卷宗后,他也不得不承认,这同样不好办,甚至更麻烦。
因为这些人在不同程度上都犯了忌讳,比如私下结社,穿越境外出版物、编写各种苏联笑话的手抄本-别说这些家伙编段子的水平真是不错。
从美国法律角度来看,这都不是问题。
美国法律在这个问题上比苏联要宽松的多,主要就是两条忌讳,1别沾中国红,2如果沾了也可以,但放弃武装。
其实,在美国共产主义思潮挺有市场,对此俄国人非常高兴认为是他们的伟大胜利,可实际上卖得的最好的确实教员选集……其次是马恩列的著作,慈父的书曾经流行,但现在很少有人看。
道理也简单,教育选集——那可是少见的工作手册,不需要太高深的理论知识,有普通人的智力且意志坚定就能完全照猫画虎成就一番事业……
换而言之,合众国的底线是,不要在这里搞有z革命特色的主义武装割据……
或者说像弗兰克林这种近乎耍猴的武装割据还在容忍范围之内,黑豹党那样的……咳咳……咱们还是聊点民权运动有多伟大吧……至少马丁路德金是被人暗杀的,汉普顿是被行刑的……都是死,但里面的差异巨大。
至于其他社会活动,那就随便来吧。
看起来像是养蛊,但实际上却是给自己的国家打了无数的政治疫苗,有了这无数的混乱打底,只要不是某红色大国的那套东西拿来,那么合众国依然固若金汤。
甚至可以从内乱中总结出无数有用的经验教训,回头编写成手册,对外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