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克斯快活地哼哼两声。
卢平张开双臂,像十一年前在婚礼上那样抱着她,没有一点改变。他对现在的一切感到满意——一个聪明体贴的妻子,一个健康活泼的儿子(没有任何狼化特征,继承了母亲的易容马格斯),一个教子(哈利的小儿子阿不思),一堆亲戚朋友,一份不俗的事业和社会地位,再没什么可挑剔的了。
他无比庆幸自己当年接受了邓布利多的邀请。
因为自那之后,他一直在‘得到’。他的心无比充实,因此这些年才犹有余力为同类做些事——既包括狼人权益协会和简化狼人变身魔法,也包括差不多每周一次的书房谈话。
这些年来每年都有狼人鼓起勇气从山区、丛林、荒野中走出来,带着胆怯而警惕的心观察眼前陌生的环境。而作为可能是世界上最出名的狼人,卢平帮助和安抚过的人数不胜数。
温馨的时刻没能持续多久,一个十岁的小男孩风风火火跑进来,把楼梯踩得砰砰响。卢平和唐克斯对视一眼,看向自己的孩子。
“爸爸,妈妈,小天狼星让我问你们什么时候过去!”泰迪·卢平喊道。
“马上,”唐克斯板起脸,“如果你不在一边捣乱的话。”
“可是如果我不出声,你们肯定会抱在一起没完!”泰迪叫道。
唐克斯撅起了嘴,视线上上下下打量小男孩。
“你的头发是怎么回事?”
泰迪的头发是耀眼的火红色,和吃早饭时的姜黄色不同。但他继承了母亲随心所欲改变外表的能力,自然也包括调整发色,因此母亲的话无异于找茬。他得意地晃了晃脑袋,“我碰到一个红头发的小姑娘,傻乎乎的,我对她说我是韦斯来家的亲戚!”
唐克斯和卢平面面相觑。
“那个小姑娘叫什么名字?”
“不会是小罗莎莉吧?”
“怎么会?”泰迪一脸不可思议,“小天狼星一个月里至少有半个月带着她到咱们家串门,另外半个月我们在哈利教父家碰面——”
“是维克托娃?”卢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