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芙妮听说过罗素的故事,成为伯爵前的故事,他作为奴隶被卖进角斗场的故事。
他远远不是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学士,尽管他的确也是,但更多的是,一头狡猾嗜血的搏斗怪兽。
拧下双头炎狮的脑袋,扯出巨灵魔猿的心脏,生撕魔兽,汲血食肉。
与他搏斗的角斗士,罗素只需暂避锋芒,观察其战斗方式,随后砍下头颅,滚地十米。
猎头人,贵族这样称呼他。
力量,智慧,无可挑剔。
开国以来,第一个,被授予贵族勋章的奴隶,那就是罗素。
“不错!不错!就是这种架势!”
狄格渐入佳境,身体的伤势尽数愈合,缓慢的,他从一个任人宰割的战斗白痴,拥有了一些肌肉记忆。
猪猡。
在牲畜管理上,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就是两点一线,流出饲料的满溢石槽,布满污浊的恶秽泥地,猪猡大抵如此。
在人类社会中,一个主流的人也必须遵守两点一线,同类拥堵的学校单位,一成不变的普通家庭,人类大抵如此。
猪猡于饲料。
人类于社会认同感。
他们一生的种种努力,只是让为了周遭的人对其满意,为了博得他人的赞许和微笑,战战兢兢的将自己套入所有的模式和所有的桎梏。
到最后才发现,他们只剩下了一张模糊的面目,和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难道还有什么,比平凡还要为之强烈的动机吗?
平凡的心顺从社会,顺从父母,什么都容忍。
狄格很担心,像这个世界,人这么多,生活却这么苦闷。
这种压力使得人们听话,使得人们顺从。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