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血,陡然凝固,热咖啡浇到了我的身上,也没有感觉。
我眼睁睁地看着胖大婶甩荡着她,看着胖大婶鼓着腮帮子在说着什么,而我什么都听不见,我看到她的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流,小嘴却咬得紧紧的……很快,胖大婶蛮横地拖走了她,我的心,也随之空了一片。
胖大婶是有精神障碍的。
录用她之前我就一清二楚。
我就是为了给老太婆找堵,才录用的胖大婶。
她发作起来不计后果,她的家人是告诉过我并签过免责书的。我万万没想到,老太婆乖觉地躲过了我安置的这个劫难,最终为此受伤的,却是给予我活力、赋予我新生的她……
活作孽啊!
等我从悔恨与自责中恢复意识,四周静悄悄,天已经黑透。
我苟延残喘,一想到她被撞到墙上的模样就心如刀绞。但是,我需要活到周一,就算是以死谢罪,也当是在见到她并说出道歉之后。
周一,我顶着熊猫眼去公司。打电话,把她叫到我的办公室。
她站在我面前,像株生机勃勃的小白杨。一如印象,恬静而美好。
胖大婶有关的噩梦,反倒像是我的臆想。我看着她,企图看出掩盖伤痕的痕迹。我很擅长掩盖,因此,也擅长揭露掩盖。
我看得很仔细。我甚至能看出小白事过多年仍旧未充分痊愈的伤疤。可是,我看不出她的。
她从梦魇中痊愈了。
瞧,她笑得又甜又从容。
我仓促地拿不相关的事情搪塞过我找她的原因。道歉的话,必然是说不出口了。因为,在温润沉静的她的面前,迟来的道歉的话,显得多么没来由。
我陷入了谜团。我想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快从噩梦中恢复。倒推来算,我发现胖大婶的造次与胖大婶的造次之间,不过是隔了一个半月。
这一个半月里,发生了什么事?
马上,我在内街口看到了答案。
是一个每当目光扫向她就眼睛骤然发亮的年轻男子。
我的注意力全然被他看她的目光吸引,完全移不开。直到今日,我仍旧忆不出他的长相,只是万分清晰地记住他的目光。
一个人,该有多爱另一个人,才能做到每每捕捉她的身影,就不由目光发亮?!
我想起我的初恋,想起那些紧张到呼吸受阻、话不成句的青涩日子。
可惜,我已经用最烂的滥情的方式,永远遗失了我的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