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前进虽然是正式工人,工资不低,但他的工资每个月都能被温清以各种理由花光,虽然挣的多,也存不下多少,没钱跟人挣,温前进只得作罢。
正好水泥厂这边缺个文员临时工,要高中学历,以后也有机会转正,温前进就把温清安排在了水泥厂,今天是温清上班第一天。
“一群臭虫!温海叶菱就应该活在山沟泥地里!他们凭什么当少爷小姐!”
温清疯狂的用双手不停殴打着自己的大腿,发泄愤怒,疼痛让她暂时清醒了一会。
腿疼的有些发麻,估计肿了,温清无力的顺着墙壁滑坐在地上。
低头正好看见自己穿的军绿色胶鞋,这是昨天她哄温前进给自己买的,心头的不甘再次烧光了温清的理智。
军绿胶鞋是这个年代的紧俏货。
在供销社买一双军绿胶鞋,要四块钱加票证。
只有工人家庭才穿的起。
温清今天上班第一天,特意穿上新鞋,背上在供销社花了三块钱买的红星书包,她以为自己打扮的已经很洋气了,所有人都得高看她一眼。
她可是工人家庭的富家女。
来了水泥厂,温清才发现压根没人看她,所有人都在讨论一个叫叶四花的洋气女人。
温清想起来,叶丽的小姑好像就是叫这个名。
她本来想来杨家巷子,看看叶四花能有多洋气,却看见了穿着背带西裤,羊绒外套的温海。
温海身上不再是永远不合身的旧衣服,原本蜡黄有些起皮的脸,养的白白净净。
至于旁边的叶菱。
温清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黄色,竟然还有冬天穿的厚裙子,脚上的银色水晶鞋,更是她做梦都想不出来的东西。
自己引以为傲的军绿胶鞋,是那么的笨重老土。
再看看自己垂在胸前的麻花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