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莎莎上身穿了个米白色的针织衫,下身同色系的小短裙,踩了个又细又夸张的高跟鞋。在盛凌找到她说的那家店时,伸手朝他摆了摆。
“你怎么这么慢啊,我还特意找了个离你很近的地方呢。”
喻莎莎撅了撅唇,对于盛凌的迟到有些不满。
不过想想,他好歹也是来了。
换个女人,盛凌可能还不会搭理。
说立字据本就是个约盛凌出来的说辞,她哪在乎什么字据不字据的。
所以一见面就笑脸盈盈的说些暧昧不清的话。
“盛凌,你爸好像想和我家公司合作耶,因为近几年好多家酒店总是出些奇怪的负面新闻嘛,然后我们家公关能力又很强。”
“嗯,喻小姐不是说要立字据吗?”
喻莎莎当作没听到,接着说,“盛凌,你还记得吗,咱们的父母还想撮合我们在一起呢。不过那个时候我还在读高中,这事便不了了之了。”
小桃有一点和喻莎莎是相似的。
他们都是被家里人宠着长大的姑娘,人生路途平坦顺畅,没受过挫。
突然店里面有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从喻莎莎身边飞快的跑过去,发出吵闹的噪音来。
喻莎莎嫌弃的看了一眼,将椅子往内挪了挪,“好吵,我还不如去你办公室直接找你。”
相似家庭里成长出来的两个姑娘,其他方面却相差甚多。
小桃很喜欢小孩子,哪怕那个小孩留着很长的鼻涕身上也邋里邋遢的,她也会笑着打趣道,“好像蜡笔小新哦。”然后小跑到小孩儿旁边拿出纸巾来帮小孩鼻涕擦掉,假装嫌弃的捏捏他肉脸蛋,“脏死啦脏死啦。”
被当做公主长大,也没能养出她的公主气来。
对谁都客客气气的,和她相熟的那几个朋友在一起又总能疯的像个傻子。
有时候是个话痨,和眼前的喻莎莎一样,总能说个不停。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小桃每次说那么多,盛凌也总能耐心的听完,然后试着去回应她。
但是眼前这个浓妆艳抹的年轻女人却让他感到烦躁。
快三十岁的男人,就算内里情绪怎么翻滚,面上看着都是淡然的,始终保持对女性该有的尊重和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