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方锦弦的那波人,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混的天赋,有的甚至可以说过的凄凉,他后来有次回来后看见路边有人打架,隐隐觉得眼熟,多看几眼才认出来好像是与自己一届的一个学生,此刻灰头土脸的,衣服也有了口子鼻血也出来了,就为了和人要几百块。
总有人想着如果自己不好好学习还能混社会,其实真是想的简单,如果脑子不好不会说话办事,去搬砖都会被嫌弃。
那家张帅总爱去的游戏厅再也不开了,老板把东西全卖了店也出手了。
“现在的孩子更爱玩别的东西了,那批人的青春,终是踏入匆匆时光,各自成长。”
那一刻,胡子拉碴抽着烟感慨的老板说的他悲伤的想也点上一支流浪的烟。
老板关了店,背上了吉他,毅然前往他乡,要去追寻自己的南方姑娘。
他对这座城市没什么留恋,只是偶尔想起这里的故事,会忍不住愣神儿。
在新的城市,他认识了很多新的人,千姿百态,果然,青春末才是最有趣的。
后来,他租了房子,捡了只不但断尾巴还被做了节育的猫,他身边走走停停过很多人,就像最喜欢的那首歌里的一句。
‘陌路人变得必有份好感’
有时候他脾气很好,就算有小伙伴趁他不注意吃空了他的冰箱。
有时候又恶劣的不行,会因为有人上完卫生间忘了盖上盖子而捏着对方后颈拎在马桶前批评。
他性情太恣意妄为,大家都不太懂他。
有时候,他抱着那越来越胖的丑猫,便能在躺椅上从中午睡到半夜,然后就着昏黄路灯,看吹过的风。
也许,我们都不曾错过那场名为青春的大雨,哪怕你有没打同一把伞的遗憾,有泥泞路间的狼狈,没采到你以为会有的鲜花,也没有毛巾擦干头发。
可青春,本就是场有缺的来日方长,独属你我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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