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人一脸的蒙逼,比如哈米德。直到旁人小声解释后,哈米德这才如梦初醒,一张脸立时变得惨白如纸。
身为晨星学员,他们谁不是绝代天骄,谁不是前程光明,这要是在一场考试中死去,这死的得有多冤,得有多恨?
盛怒之下,哈米德手腕一抬,一枚重枪子弹击向织梦虫。
黎子夕刀出如风,一刀斩破子弹。
他解释道:“这是全世界仅存的一只织梦虫,真要是被你给杀了,欧阳院士非得跟你拼命。”
哈米德吓出一身冷汗。
织梦虫的出现,让所有人意识到,他们真的会死,死在这危机四伏的生物区!
当死亡真切地出现时,每个人的心里都起了别样的心思。
哈米德看了看黎子夕,又看了看巴比特,他嘴唇张合了几下,明显想说什么,终究轻轻一叹,别过头去。
他虽没说一个字,但在场的个个都是人中龙凤,哪还会不明白他的意思?
有几人立时大为意动。
巴比特的双拳蓦地握紧,他垂下眼眸,深吸了几口气,然后他抬头,微笑着说:“这次考试已成了生死试炼。东方有句俗话,天大地大,生死最大。这个时候再顾忌那些有的没的东西,那就是愚蠢!”
巴比特看向黎子夕,他诚挚地说道:“我决定主动让贤,让殿下来当我们启明星队的队长。殿下是封号战神,百战百胜。有殿下的带领,我们必能化险为夷,活着走出生物区!“
说这话时,巴比特的心在滴血。
以皇族的底蕴,巴比特和丝特芬妮兄妹在家里修行,其实比在晨星班入学效果更好。两人之所以来此,目的其实非常简单:人脉!
如果没出意外,希兰共和国的未来,就掌握在晨星班学员手中。征服晨星班所有的学员,从某种角度上来讲,也就征服了共和国的未来。
所以这次考试尤其重要!巴比特必须成为队长,且必须带领队伍取得第一。
一个人的威信便是在这样的胜利中,慢慢积累起来的。
而一个人的威信往往会因为一场失败,而消耗殆尽。
这个时候让出队长一职,毫无疑问巴比特就是自认,自己不如黎子夕。
计划毁于一旦!
但巴比特不得不如此。人心善变,人心已变,他若是恋栈不去,接下来每遇到一次危险,大家便会责怪他。若是有人因此死去,大家必会怨恨自己。现在主动让贤,至少还能留个“大度“的美名。
丝特芬妮急道:“哥,我们这你实力最强,你当这队长,我觉得正合适啊。”
她看向众人,妩媚一笑:“大家说是不是?”
没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