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嘛,也就你喜欢这种风格。”商旭炀说。
“我觉得挺好。”元嵩不以为然。
“这也叫好?你审美没问题吧?”
商旭炀作为一个男人,却在某些方面特别注意,比如服饰搭配,家装环境,等等等等,不过与商旭炀外表不匹配的是,他其实并不怎么热衷华丽奢靡的家装风格,而是喜欢闲适温暖的家装风格,像这种冷淡禁欲系的调调,商旭炀站在里面都觉得汗毛直立。
“个体差异,不必强求。”元嵩冷哼了一声,说道。
商旭炀气得从床上跳了下来,他尤其讨厌元嵩这“我不管你这么觉得,我就要这样觉得”的倔脾气。
不过一想到,昨晚毕竟是人家好心将自己接下山来的,不然说不定今早有被塞了一嘴狗粮,怎么也是人家对自己有恩在先。
忘恩负义的事情商旭炀做不来,本来还想下去吵一架的心情很快就偃旗息鼓了,商旭炀穿好衣服走了出去,打算跟元嵩道谢。
结果整层公寓都找遍了,硬是没找到元嵩,商旭炀觉得元嵩就是一团倔强的棉花,哪哪儿都烦人。
欠着人的滋味真不好受,虽然只是一句谢谢,于是商旭炀决定给元嵩发个道谢信息。
可商旭炀在房间里翻来覆去找了几圈都没找到手机,客厅也没有,就连商旭炀的卧室也看了,还是没有。
商旭炀心里窝着火,其实明明也不是多么让人生气的事情,就是莫名其妙的觉得难受。
这世界上那么多人,商旭炀宁愿欠每个人一块钱,都不愿意欠元嵩的人情。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每人都给商旭炀一块钱的话,那岂不是也能一夜暴富?虽然商旭炀已经很富了,但有钱人也不会嫌钱多不是?
这样一想又扯远了,商旭炀回想了一下,手机应该在元嵩的车上,所以商旭炀打算到元嵩公司去找他。
商旭炀站在公寓大楼下面,发现自己没有钱。
现代人出门只需一部手机,商旭炀没有手机,就只能走着去。
商旭炀粗略估计了一下距离,大概得走一个小时左右。
“……”
商旭炀有些凌乱,但找大楼下物业借钱就实在有些张不开口,在要面子还是要脚这两个选项之间徘徊了许久,最后决定还是要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