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几乎是从头到脚地替他涂,涂得他边敲鞋帮边躲,板着的脸上也染了笑意,半天褪不下去。等用完了小半瓶花露水,她才笑着拿蒲扇帮他扇风。
“凉不凉快?”
“凉快。”赵亦晨埋着脑袋,手中的锤子轻敲湿布盖住的鞋帮,“涂多了就不知道热,容易中暑。”
她弯了眼笑:“你知道啊。”
膝盖一撇,他撞了下她的腿,算是报复。
这晚赵亦晨要值夜班。
八点过后,他洗了澡出门,家里只剩胡珈瑛一个人。她回到卧室,打开台灯,看到小书桌上的记事本。皮面的本子,是他新买给她的礼物,拿来摘抄。摸了摸记事本的皮面,她坐下来,解开记事本的皮扣,再从抽屉里找出一支笔。
笔尖悬在第一面的纸页上,胡珈瑛想了想,写下四行英文短诗。
诗的作者是狄金森。胡珈瑛还记得,这是她逝世后留下的诗稿当中,不大起眼的一篇小诗。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在英文原诗旁写下曾经读过的翻译,胡珈瑛笔下一顿,才接着写下去:“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深的荒凉”。
手中的笔停下来,没有像原诗一样,给最后一句添上一笔破折号。她搁笔,伏到桌边。屋子里静悄悄的,只亮着头顶这一盏灯。她听着窗外聒噪的蝉鸣,在此起彼伏的喧闹里,慢慢合眼。
二○○二年,胡珈瑛由律师助理转正,开始独立办案。
金诚律师事务所在这年拓宽了办公用地,租下两层写字楼。秋招的收获不尽如人意,唯一一个实习生是胡珈瑛的校友,到了最忙碌的年底便被交给她照应。
元旦假期过后的第二天,胡珈瑛带着实习生出庭,直到中午才回到律所。电梯间挤满了窃窃私语的陌生人,她领着实习生经过的时候,认出其中几个是在同一栋写字楼工作的前台。她顿了顿脚步,拐过拐角,远远就望见所里的年轻律师李曾蹲在事务所大门前,手里捧着盒饭,饿狼似的埋头猛吃。
穿着工作服的清洁工正拿拖把拖洗门前那块瓷砖地,脸色有些青白。听到脚步声抬头,她看见胡珈瑛,勉强支起一个笑脸:“胡律师你们回来啦?”
颔首回她一个微笑,胡珈瑛走上前,恰好对上李曾回头望过来的视线。
他挑起沾了饭粒的筷子,指一指连前台都空无一人的律所:“都出去了,你们来晚一步。”
事务所的合伙人说好这天请客聚餐,只留下一个值班的李曾看家。跟在身后的实习生可惜地叹了口气,胡珈瑛只提了提嘴角,目光一转,注意到清洁工桶里淡粉色的水。四下还留有一股不浓的血腥气,她皱起眉头:“怎么回事?”
清洁工拎起拖把,重重地塞进桶里清洗:“有个当事人家属,在我们门口撞墙自杀。”
胡珈瑛一愣。
“人有没有事?”
“送医院了,不知道救不救得回来。”
实习生听完,小心翼翼凑上来:“那干吗要在我们律所门口自杀啊?”
李曾蹲在一旁,往嘴里扒了口饭:“还不是张文那个案子,最高院核准死刑了,估计已经执行了吧。”
“啊?张文那个案子?那个案子也是我们律所的律师代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