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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错过最爱的那一刻

所以,写晴说:“别以为爸爸叫你回来,你就是沈家的人了。告诉你,无论沈家的财产,甚至是詹东圳,我都不会让你分去半点。”

她当时淡淡地一笑,她什么都不要,只要她的阿衍。

在德国,有阿衍。

厉择良永远是人群中最出色的那个,在金发碧眼的人群中,他那样的亚裔却仍然惹人注目。修长的身材,眼睛是内双,头发修得刚好,不太长也不太短。每次剪完头发之后,耳后的皮肤会暂时暴露在空气中几天,白皙而且细腻。和那些打着耳洞,头发梳成莫西干样式,身上飘荡着刺鼻体味的白种年轻人完全不一样。每逢遇见女人对厉择良侧目,她便拉住他的袖子说:“我一定要把你盯紧点。”

写意去的那会儿,他已经在投资股票,和朋友合作开公司,常年开车往返于法兰克福和海德堡之间。他的脾气并不如现在这般古怪,只是有些寡言,为人很低调,这也是早被写意熟知的个性。她来得突然,德语不好,费了很多时间在语言上,也因为如此除了学校一般不出门,所以,一般都是他带食材回来做给她吃。

那天,厉择良又去了法兰克福,晚上不会回来。德国的冬天来得特别早,也比b城要冷得多,四点多就黑了大半。写意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可惜又将手套和帽子忘在了图书馆。随着暮色深沉,气温也急剧下降,冻得她够呛。她又懒得绕回去取东西,于是一个人抄近路,想从小巷里尽快赶回家。整个巷子里只有她一个人,脚步踩在雪上咯吱咯吱的,好像有回音。她走到一半,才开始害怕,紧张地回头去看,有些慌。

再一次转头以后,发现远远的前方急匆匆地走来一个人。她心中一紧,就怕遇见醉酒的流浪汉,于是将一钱不值的手袋朝胸前挪了挪,使劲攥住。眼看那人越走越近,她停下来,心提到嗓子眼,几乎想回头撒腿就跑。

就在这个时候,那人放慢了脚步,用中文喊了一句:“写意?”

那一瞬间,写意一呆,随即几乎是飞奔着跑去,扑在他的怀里,“阿衍!”

“你一个人怎么不走大街?”他说话的时候气喘吁吁的,好像从别的地方急忙赶来的。到了灯光下,写意才看到他走得急,在那么冷的天气里,额头居然冒出细密的汗。

“你下午说你不回来啊?”

“忙完了就回来了。”

下午下了大雪,他在法兰克福的时候突然想到不知道这么冷的天气留她一个人在家会怎么样,于是,他开了一个小时的车回家,发现家里没人,又朝图书馆这边找来。

“那你来接我?”写意侧头问他。

他板着脸,没有回答。

写意乐呵呵地哈热气来搓手,她没戴手套,衣服上也没兜,所以十指已经冻成红色。

“手套呢?”他问。

“忘在学校了。”她说。

“什么时候长点记性,丢三落四的。”

他说完,将她的手捂在掌中搓了搓,他的手平时有些凉,可在那个时候却是暖暖的。

她傻傻地笑,“阿衍,你真好。”

他一抬头,才注意到她只穿着羽绒服,帽子围巾都没戴,便放开她的手,将自己的围巾取下来为她套上。

“哪儿还冷?”他问。

“手冷。”她撒娇。

这下他没辙了,他不习惯戴手套,冬天里手都是揣在兜里。于是,他解开大衣的纽扣,准备替她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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