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明明禁止之事,为何可儿还要让自己劝说圣人改变想法呢。
“阿凌你想,草原有我们想要的,我们也有草原想要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与其动刀动枪的,不如用经济手段,制住他们民生的咽喉,再用锦衣玉食、华服珍馐腐化他们的王庭,时长日久,草原之上的人享受惯了中原的好东西,如何还能过回原先风餐露宿,幕天席地的生活。”
“再要长远些,不如就允王庭派些王公贵族之后,来我大盛,感受一番中原的繁华,学习学习儒家的礼仪仁德,这般下去,原来是为草原之狼的北戎,不也就野性尽退,成了我大盛的一只家犬?”
庄可卿笑意吟吟,几句话间,就给沈凌打开了一番新的视野。
青年看着自己的小妻子,心中震撼无以复加。
“不过,这都还得是有火药的支持,只有这回让北戎见识了我们的本事,他们才不敢妄动,之后一切才能顺理成章、顺势而为。”
庄可卿犹自说着,没发现青年看向自己的灼热目光,她只掀开车帘忘了眼窗外高悬的明月,接着被冷风吹得打了个小小的寒战。
一把将自己的妻子揽在怀中,沈凌觉得自己的心脏跳得都能鼓出胸膛。
“哎,阿凌,你怎么……”
没给庄可卿说话的机会,青年牢牢拢住怀中的珍宝,一个吻轻轻落在了对方的发顶。
“可儿,我甚幸有你。”
……
宣景帝的动作很快,从宣了兵部尚书和侍郎觐见,到军器局火药实验成功,前后不过花了半日时间。
沈凌再度被召到宫中,这回足足过了一天,他才从宫中回转。
次日,宣景帝便在早朝中与百官明言,长公主之子容璟,多年前流落民间,今已寻回,此子心怀百姓,有勇有谋,乃为此次边关出使身份最适合的人选,而其本人亦是自荐,愿为圣人分忧,愿为大盛献力。
一言而出,百官哗然,不知是该庆幸自己就此不用出使边关了,还是该担忧如何能将这于国来说至关重要之事交予一个长于民间,毫无见识之徒。
“陛下,此举不可啊!”
有臣子当即出言反对,“皇室血脉尊贵,如何可以轻易涉险?”
此人也是圆滑,未曾说长公主之子是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而是话的重点放在血统之上。
而且,依长公主爱子之心,定是不会愿意好不容易找回来的孩子去到边关,行这一趟凶险的。
“噢,爱卿所言有理。”
宣景帝面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只又笑言一句:“那依爱卿所见,朕该派谁前去?”
“难道是说,爱卿愿担此重责,为朕分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