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拿着一根大棍子,真是太好了。
但归根结底,这都是骗人的把戏。
由于资本家们不会把价格很高的电灯当作照明工具,大明政府是不会卖的。
毫无疑问,使用电子灯泡,能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
老李、夏志新花了29块钱,收买了英属马来总督,让他们乐呵呵地不理会【东学会】的发展。
由此可见,在这个年代,电灯是多么珍贵。
但是,从白狗那里得到的消息来看,欧美国家因为大明政府对灯泡的管制,并没有出现蔡司公司破产的情况。
在一定程度上,大明的禁运使得欧洲加快了自己的研究。
因为大明帮他们解决了很多设计上的失误,所以他们在大明渡江时,发现的问题要比历史上要早得多。
亨利·戈贝尔和英国斯旺的实验室,都开始了对这种新型的“竹炭纤维”的应用。
当然,戈贝尔那边也有一盏可以长达300个钟头的电灯。
在这种“蝴蝶效应”的影响下,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很可能已经失去了“电灯之父”这个称号。
现在31岁了,他还不是历史上的一个无法无天的资本家。
他刚刚创立了爱迪生公司,成为了华尔街的大股东,凭借着自己的技术,赚到了自己的钱。
但朱富贵早就批准了一份文件,让一台明制打印机,以低廉的价格,向美国南部的政府和走私者兜售,让爱迪生知道,这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这是什么概念?
这就是所谓的市场经济!
至于灯泡,那就更不用说了。
欧美国家不搞出钨丝,大明电灯也不会有什么降价的机会。
只要他们制造出来,甚至马上就要制造出一盏钨丝灯,大明的便宜电灯就会立刻抛售出去。
与此同时,他还在研发荧光灯。
总而言之,在大明的电灯技术没有发生根本的突破以前,是一种非常昂贵的东西。
俾斯麦甚至在想,要不要借着和朱富贵的关系,让他在回来的路上,把一些小喽啰给接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