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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只有女人的刑台

如果按照原计划,搭上城外鹅江上游那艘客船的话,姐姐就不会死了,说不定会跟张先生隐姓埋名一辈子幸福。

那又是为什么慌不择路呢?

会不会是因为,原本的路线出了问题?

所以,我想先去那条船上找找线索,就算没有,也能顺便坐船逃跑。

夜凉如水,树影徘徊,我纵马狂奔。

爹娘已经报官了,全城都在敲锣打鼓的搜捕我,必须尽快出城!

若被抓住,指定死得比姐更惨!

行至菜场东门时,却不由得放慢速度,边走边看大门下那片朱砂色地块。

那不是漆,是血。

沉淀了几十年、上百人的血。

南国女子十五未嫁以为耻,三十未嫁是为罪。

不为男人所喜的罪,不为国繁衍育儿的罪。

三十岁以上的孤女,会被送进军营慰劳兵卒,必须两年内产子。

产儿者,孩子归军营抚养,女子得到遣返回家苟活的机会;

产女或未孕者,新生女婴交由郎中检查体质,易孕者留,不易的当场溺死,产妇本人则被押到籍贯地的指定刑场处斩,是为了节约粮食。

生不出男丁的女人,就像下不出蛋的老公鸡一样没用,因此得名的“公鸡台”刑场,在南国遍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