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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第九十一章·马场

脖子里扎着一条脏污领巾的大汉叫刘三,是周军地字营一个小小的伍长。

虽说是个“小小”的伍长,手下却也管着“十来个兄弟七八条枪”。而且,此次伐吴他也曾立下一些小小军功,想来凯旋后晋为庶长总是跑不掉的。

谁知也该是他家祖坟上冒青烟,搜山时竟然让他撞上了在逃的吴王。双方在铜山下那座有着百年历史的济颠庙前僵持了整整两天,直到盟军大部队源源不断开来,吴王眼见逃生无望,这才绝望地自杀了,临死前还不忘放一把火,把自己连同跟他一起逃亡的宫人全都烧化作一堆焦炭。

虽然没抓到一个活着的吴王,这死了业已变成一堆焦炭的吴王也颇值一些身价。昨天傍晚,丞相帝师接到消息来看了现场后曾拍着刘三的肩头说,等周主、郑王和白王一道验看后,只怕当即便封他个什么爵位也是未可知的事。

这消息让刘三喜出望外。但他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个赏赐是建立在他能否好好看守这堆焦炭的基础上的。因此,虽然看着那堆人形焦炭既恶心又让人毛骨悚然,他还是尽心尽责、小心翼翼、同时也是胆颤心惊地在旁坚守了一夜。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们就听到有马车从山下驶来的声音。刘三正在那里整队准备迎接三位大王的銮驾,却不曾想,跑上山来的竟是两个年约十五六岁的少年。

为首的那个少年身量还未完全长成,一副五短身材配上一张带着婴儿肥的圆脸和一双弯成新月状的眉眼,使他看上去很像人们过年时贴在门上的抱金鱼福娃,煞是可爱。

而后面跟着的那个少年……

刘三倒抽一口冷气。他甚至没见过比他更美丽的女人!

只见这少年身材修长,那出着毛的狐皮斗蓬衬着一张素净的瓜子脸,显得他如谪仙般飘逸出尘。再看他那挺直的鼻梁,那泛着水润光泽的樱桃小口,那说书人形容的“白水银里养着黑水银”般晶莹清亮的眼眸,以及那细腻得不见一丝毛孔的肌肤……这位少年似乎只能用“玉人”二字来形容。

刘三困难地呑咽了一下。传说吴王好男风,如果这是吴宫里的娇娃,也难怪吴王会有龙阳之兴……

不过,这两位少年周身穿金饰玉,一看便知出身豪门。刘三虽然举剑拦住对方,心里泛着无数龌龊的念头,行动上却不敢真的有所冒犯。

他正在那里犯着嘀咕,不知该拿这两个少年怎么办时,眼前突然一花,在少年和他之间,竟然又平空冒出一个少年来。

一个眉宇间刺着山形纹饰,剃着光头的十六七岁少年。

少年只一脚就齐齐踢断了那十来杆红樱枪。

刘三就算不认得他这一脚功力,也该认得他眉间的刺青——那是山族人特有的标志。

众所周知,彪悍善战的山族人一般就三种身份:雇佣兵、保镖、杀手。

雇佣兵是要穿制服的,杀手再大胆也不可能出现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因此,显然,这个光头少年是后面那两位少爷的保镖。

白飒歪着头,冲堵在前边的光头少年笑道:“哟,w,身手大有进步嘛,这次比上次又快了两秒。”

肖恩很是不喜欢主人家这位肆无忌惮的亲戚,因为他常常拉着世子出入一些危险场合。甚至可以说,只要哪里有危险,白靖安公就会在哪里——或者说,只要有靖安公在的地方就会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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