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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要说的运动是“绕墙”。主人家有个用竹篱笆围成的长方形的院子。其中一面篱笆与走廊平行,与左右只有两丈四尺的篱笆相比,这面篱笆也是最长的,大约有五六丈。有时我会爬到这面篱笆顶上去,然后绕着走一圈,并且保证自己掉不下来,这就是我口中的“绕墙”运动。虽然很多时候,这项运动都不能成功,但成功后的乐趣却是很大的。而且在篱笆相隔不远的地方竖着一根木桩,这对我来说无疑是大大的便利,让我可以稍作休息。今天,我的运气不错,从早上开始到中午,我已经非常高明地完成了三次。而且,其中的乐趣也随着愈加高明的技巧而增长,所以我还要再做一遍。

在第四次的过程中,邻居屋顶上飞来的几只乌鸦吸引了我的目光,此时我才完成了二分之一。它们整齐地落在我的前方,离我也就五六尺远。这些家伙,来的时候招呼都不打一个,目的似乎就是为了给别人的运动造成阻碍。更何况,这还是一些没有户口的家伙,不知从哪儿来的,竟然就这样大咧咧地在别人家的地盘上停着,简直太不像话了。思及此点,我冲着它们叫道:“嘿,离远点儿,我过去了。”其中一只站得最靠前的乌鸦笑嘻嘻地看着我。第二只和第三只也没闲着,前者使劲看着主人家的院子,后者估计是来之前吃了什么,正站在篱笆上颇为使劲地擦嘴。在接下来的三分钟里,我一直在篱笆上站着,以便于它们能有充足的时间考虑怎样回答我。

乌鸦有个绰号,叫“勘左卫门”。虽然我花了很长时间等待,但是它们却没什么反应。飞走了?没有。回答?也没有。由此可见,这个绰号还真是名副其实。迫不得已之下,我只好朝前方走去,但速度并不快。最前面的那只勘左卫门这时突然扇动了下翅膀。“哟,害怕了?要跑吗?看来我还是很有威严的。”我心里这样想到。可事实证明,我不过是自作多情,它只是换换姿势,把原本冲着右边的脑袋转向了左边。

浑蛋!这要是在地上,它恐怕难逃我的手掌心。可是现在,我正在进行“绕墙”运动,这本来就是件很难的事。所以,如果和这家伙争斗,我此时恐怕真没有那份精力。不过虽然这么说,但是让我耐心地等着它们自己离开,我也是做不到的。第一,我的腿不足以支撑这种无聊的等待,它会越来越无力;第二,这些家伙之所以能站在这儿,是因为它们有翅膀,所以,对它们来说,只要它们愿意,一直待在这儿也不是什么问题;第三,今天这种“绕墙”运动我已经完成三次了,所以无论它们出不出现,我都已经十分疲惫了。更何况与走钢丝相比,我这项运动怕是还要更难一些。所以哪怕没有任何阻碍,我也不能保证自己就能完成这项运动。更何况此时,我还要面对这么大的阻碍——三个浑身漆黑的家伙,这实在让我左右为难。迫不得已之下,将这项运动终止,从墙上下来,似乎成了我唯一的选择。我想就这么办吧,省得麻烦。而且与我相比,它们的人数本来就多,气势上就先占了优势。更何况这些第一次出现在这片儿的家伙似乎并非善茬,这从它们那尖利的嘴上就能看出来,简直和神明赐给“天狗”之子的那怪嘴一个样。

对此时的我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撤退。否则一旦状况越来越严重,我再一不小心掉下去,只怕会更加丢脸。但没想到的是,那个把脑袋转向左边的家伙竟趁我思考的时候骂了一声“傻子”。紧接着第二只乌鸦又冒出一声“傻子”。而最后的那只甚至连叫了两声“傻子!傻子”!虽然一直以来,我都是只温和的猫,但是此时面对如此景象,我再也不能手下留情了。现在是在我的地盘上,竟然遭到它们如此辱骂,对我的名声来说,这无疑是种屈辱。当然,也许说名声并不太准确,毕竟直到今天,我依旧是只没名没姓的猫。然而即便如此,对我的颜面来说,这同样是种损害。退缩?我决不能那样做。虽然与我相比,它们人数更多,但在我眼中,不过是一盘散沙,而且它们没准儿只是一群懦弱之辈。我已经下定决心前进,无论怎样都不会退缩。于是,我速度并不快地走向前去。可是看看这些乌鸦,竟然在彼此交谈,完全没把我放在眼里。因此,我的怒气愈发高涨。

倘若这竹篱能更宽些,哪怕只有五六寸也好,它们决不会如此轻松惬意。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尽管我已经怒火滔天,但也只能一点一点地朝前移。这段路可是花费了我好大力气,但我和最前面那只乌鸦的距离越来越短,差不多只有五六寸了。原本我打算再接再厉,结果没想到那三个家伙这时忽然拍动翅膀飞了起来,就好像之前已经商议好了一样,飞到了离墙一二尺的地方。因为它们的扇动,我的脸被一阵风吹过,大惊之下我猛地向旁边栽去,毫无意外地“扑通”一声掉到了地上。

我心想,这下完了,然后抬起脑袋看向了上方的墙头。结果发现,那三个家伙依旧站在原地向下看着我,尖利的嘴巴向前伸着。这些家伙,当真是胆大包天。我瞪着它们,尽管模样颇为凶狠,但依然没什么用。然后,我又将腰拱起来,用大声的号叫来表达我的愤怒,但效果似乎更加不如人意。对于我的怒吼,它们毫无反应,就好像那些精妙的象征诗,普通人也理解不了一样。不过这种现象其实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只要仔细想想就能明白。我之前显然犯了个错误,那就是将它们视为了和我是同一个物种。面对我的怒吼,真正的猫当然无法忍受。可是要知道,事实上,我的对手是几只乌鸦,这着实可惜。乌鸦就乌鸦吧,事实如此,我也只能无奈地接受这个事实了。这种无奈就好像实业家想将我的主人制伏,好像西行法师[78]收到了源赖朝将军送的银制猫,也好像西乡隆盛[79]先生的铜像被乌鸦浇了一坨粪。

一直以来,我处事都十分灵活。所以,既然此时情况已经于我不利,我仍是回到了廊子上,动作干脆利落。晚餐时间已经到了,对我来说,虽然需要运动,但也不宜做太多。不知因为什么,我的身体似乎快散架子瘫倒下去了。而且此时正值初秋,在运动中,我身上的皮毛似乎吸收了太阳的余热,此时浑身都热了起来,就好像要烧起来一样。脊背上也非常痒痒,这是因为原本应该掉到地上的汗水像层油脂一样都粘到了毛根上。除了这种出汗发痒外,还有一种痒是因为被跳蚤咬了。不过二者的差别很明显,想要区分十分容易。如果这发痒的地方容易够到,我原本可以用嘴或者腿去咬一咬、抓一抓。然而不幸的是,这次,如果只依靠自己的力量,我是无法解决的。因为感到痒痒的地方恰巧在脊背上,正是中间那纵向的一片。针对此种情况,要想让自己不再难受,睡个好觉,只能有两个办法——要么去使劲蹭蹭其他人,要么使劲蹭蹭松树枝干。

实际上,最蠢笨的就是人类,只要我喵喵地叫几声就能搞定。表面看来,我们之所以发出这种叫声是因为人类的抚摩。但事实上,站在我们猫的立场来看,那声音不过是在表达我们被摸的不满罢了。总而言之,人类都是些蠢货。很多时候,当我们喵喵叫着靠近他们膝头时,他们就会认为我们在表达爱意,这根本是大错特错。而且每当这时,对于我们的作为,他们不但听之任之,甚至还会摸摸我们的脑袋以示抚慰。不过可惜的是,最近这段时间,我的皮毛里长了一种寄生虫,叫跳蚤。所以人们不愿意再让我靠近,总会拎着我的脖子将我扔出去。可见,我已经无法引起人们的关注了,原因正是这些微小且无关紧要的小跳蚤。这不正说明了人类的反复无常吗?不过是一些跳蚤,顶多一千只,他们竟然就这样无情地翻脸了,真是想不到。

据说,在人类的世界中,普遍遵循着这样的爱之法则,即爱他人的前提是要保证条件对自己有利。因为人们突然间在对我的态度上发生了很大转变。因此,当我身上发痒时,唯一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于是,为了解痒,我只能依靠松树,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思及此处,我就离开廊子,打算去松树上蹭蹭。不过转念一想,如果我这样做了,虽说暂时止了痒,但只怕失去的更多。为何我会这样说呢?那是因为在松树上长满了富有黏性的松脂。这是种非常固执的东西,只要粘到身上,要想让它们掉落是极其困难的。就算是打雷闪电,或者波罗的海舰队全军覆没,也无济于事。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也非常难缠。那就是这种东西扩张得很快。最开始时,也许只有五根毛被粘,但是用不了多久就会扩张到十根,紧接着就会变成三十根。等你发现时,往往为时已晚。我虽是一只猫,但生性淡泊,简直和爱好茶道的人差不多。所以,我十分厌恶这种黏稠、顽固、歹毒和难缠的东西。我连面对长相俊美的猫时都可以做到无动于衷这松脂就更不在话下了。当被北风吹来时,人力车夫家的阿黑双眼就会流出眼脂,这松脂就和那东西差不多。我穿着浅灰色的皮毛大衣,此时竟然被这种东西祸害成这个样子,真是欺人太甚!倘若它能站在我的角度将心比心,自然就会明白我为何口出此言。不过对它来说,我的话显然毫无作用。只要我敢把脊背往松树上蹭,它必然会把我身上弄得黏黏糊糊。由此可见,这根本就是个不通情理的蠢货,如果我非要去和它商讨出个结果,不但会让我的颜面尽失,而且还会牵连我的皮毛。所以,我只能任凭身上发痒,毫无办法。

显然这两种解痒的办法都行不通了,所以此时我有些不知所措。要想以后能安稳地生活,保证身体健康,我必须马上找到止痒的方法。正当我抬着后腿想主意时,有件事一下子浮现在了我的脑海中。很多时候,我的主人都会带着毛巾和香皂出门,然后当他回来时就会面色红润。这中间虽然只经过了三四十分钟,但是与之前相比,他的气色就好多了。主人既丑又穷,可即便对于这样的人,洗澡也能发挥如此神奇的功效。与之相比,这种方法只怕对我的效果更好。原本,我没必要通过洗澡让自己变成风流小子,因为我已经够俊朗了。但是现在,如果我不这样做,没准儿就会生病早夭,这对世人来说,损失就太大了。

所以,一番探听之下我得知主人平时去的地方就是公共浴池,这地方是人们故意建造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消磨时光。不管怎么说,既然它的建造者是人,那就不能对它有太大期待。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要去试试的,谁让我已经陷入这种困境了呢?当然,如果一试之下,没有任何效果,自然就没有下次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那澡堂是人类专门为自己修建的,像我这种异类能被允许进入其中吗?我转念一想,就连主人那种人都能进去,而且举止颇为从容不迫,那我为何不可呢?不过虽然这么说,但为了维护我的名誉,避免碰钉子,最好的办法,是我先去试探一番。下定决心后,我从容镇定地就奔着澡堂去了。

经过胡同,拐向左边。在那里,你会看见一个和竹竿差不多高的十东西。上面还有烟冒出,看起来颜色很浅。公共澡堂到了,我找到它的后门,然后悄无声息地溜进里面去。也许有人会说,只有胆小的人才会如此,或者说,只有无能的人才会如此。其实,不过是一些人因为嫉妒而发出的抱怨罢了,这些人一般只能通过正门进去。很多时候,聪明人要搞奇袭利用的都是后门,这种做法古已有之,不信你去看看《绅士育成记》,第二卷第一章第五页上就有例子。除此之外,这本书上还写过:“在绅士的遗书中提到过,后门乃修身明德之门也。”这话就写在书中的下一页上。我虽是一只猫,但却生于二十世纪,所以当然具备这样的教育。因此,最好还是不要小看我。

说回正题,话说我溜进去之后,在里面看到很多松木。它们已经被劈成了大概长约八寸的木柴,被堆成了一座小山。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煤同样堆在一起,像个大土堆。或许有人不禁会发问,为何用小山来形容柴堆,却用土堆来形容煤呢?事实上,我只是单纯地想将它们区别开来,并没有其他意思。人类真是可怜,以米为食,以鸡鸭为食,还以家畜和各种东西为食,没想到所有东西都吃遍了,竟落得个吃煤的下场,惨啊!

我继续前行,然后看见一个敞开的门,大约有六尺宽。屋里空荡荡的,没有一点儿声响。不过这时却有人声从对面的屋里传来。由此我推断到,人声鼎沸的那片必是澡堂无疑。在柴堆和煤堆中间有条小道,我从此处穿过并拐向左边,然后接着前行。结果发现,在右侧的玻璃窗那边,有一些像金字塔那样堆成三角形的圆形小桶。我对每个小桶都抱以深刻的同情,因为本是圆形的它们竟被迫堆成了三角形。在小桶的南边有段长约五六尺的隔板,它的设置似乎是专门为了欢迎我而准备的。因为它与地面的距离不过一米,对我来说,要想跳上去,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太棒了!”我欢呼道,然后一跃而起,紧接着我的眼前就出现了所谓的浴池。在这个世界上,最有意思也最让人高兴的事是什么?无非是将从不知滋味的东西吃入嘴中,将从没见过的风景尽收眼底。每个星期,我家主人会来浴池三次,每次大约三四十分钟。如果各位也能像我主人这样,那就太好了。不过如果您从没见过浴池,就像我一样,那就请您务必去看一看,千万不要错过,就算不给父母养老送终都没关系。这景象真可谓壮观,就算在这偌大的世界上,也可谓难得一见。

究竟哪里壮观呢?即便是我,也有些羞于启齿。透过这个玻璃窗,我看见很多犹如台湾土著般浑身赤裸的人挤在一起,这些吵吵嚷嚷的人简直堪比二十世纪的亚当。纵观人类的服装史,算了,这事还是由托伊菲尔斯德雷克先生来说吧,我在这儿就不赘言了。总之,对人类来说,衣服是必需的。在十八世纪前后,英国有处温泉,名叫帕司。伯·南希曾为此处制定严厉的规定,即无论男女,在浴室里,从肩到腿的任何一处都不能暴露出来。

六十年前,英国某城市还曾有过一所美术学院。因为学院的性质,裸体画和裸体雕塑自然必不可少。所以,在学院各处陈列着很多买来的裸体模型。一般情况下,这倒没什么大碍,难就难在举行建校典礼时,因为那时势必要请很多名门闺秀到场。当时,在这些小姐、夫人眼中,人这种动物不能像猴子似的只有一层皮,人必须要有衣服。不穿衣服的人就和没鼻子的大象、没学生的学校、没勇气的军人一样,丧失了自己的本性。而丧失本性的人应该被称为野兽,已经不是人了。当然,学院里不过是些裸体模型。但是即便如此,对这些小姐、夫人来说,如果与这些整天和兽类打交道的人交往了,对她们的名声而言,无疑是种侮辱。因此,她们以“恕不出席”拒之。虽然在学院老师眼中,这些女人简直不可理喻。不过无奈的是,不管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女人这种东西都具备一种装饰作用。虽然她们既不会舂米劳作,又不会当兵打仗,但是对建校典礼来说,这种装饰品却不可或缺。思及此处,迫不得已,他们只好用布庄买来的三十五匹黑布给这些裸体模型穿上衣服,避免它们落得个被当作兽类的下场。更有甚者,就连这些模型的头部也裹上了黑布,唯恐那些女人怪罪。这样一来,典礼总算得以圆满举行。由此可见,对人类来说,衣服可谓十分重要。

近期,有些先生对裸体画、裸体之事大加支持,这显然是不对的。这从一点上就能看出来,例如从我出生到现在,我从来没有见过一只裸体的猫。裸体画来自希腊、罗马,它之所以能够流行和文艺复兴有一定关系,是受了那种淫乱风气的鼓动。对希腊和罗马人来说,他们对裸体已经司空见惯了。所以,在他们眼中,裸体和风纪之间没有丝毫关系。然而无论是在寒冷的北欧,还是在日本,甚至是英德,要想不被冻死,衣服可谓是必需品。因为畏惧死亡,所以人们要穿衣服。当这种行为普及到所有人身上,对人来说,穿衣服就成了必不可少的行为。一旦穿上衣服,再面对那些裸体之人时,就会视他们为野兽,而非人了。因此,也就可以理解,为何在欧洲人眼中,那些裸体画、裸体像会被视为野兽。北欧人尤为如此。甚至即便与猫相比,这种野兽恐怕还稍有不如。很美?那也没什么,不过是“很美的野兽”罢了。如此说来,或许有人会质疑我是否见过西方女人的礼服?我不过是只猫,自然没见过。不过这并不代表我没听说过,据说她们所谓的礼服不但袒露着胸口,还裸露着手臂香肩,简直不成体统!她们的衣服在十四世纪以前还和普通人一样,并没那么可笑。可是为何现在她们的衣服竟会像戏子那样下流呢?这个理由太长,所以在这里,我不想多加赘述。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如此罢了。

我们先将她们的衣服史抛开不论,话说虽然在晚上她们穿得如此下流,还得意扬扬。但是在白天,她们还是会将全身都包裹严实的。甚至即便是一个脚趾,如果被别人看到,对她们来说也是奇耻大辱。由此可见,她们心里的人味并没有完全泯灭。至于那礼服,不过是一群傻子商量出来的结果,自欺欺人罢了。如果对于我的说法,某人心怀质疑,大可以白天也去街上走走,将胸口和手臂都露出来看看。即便是支持裸体的人,也可以这样试试。如果在他们眼中,真的由衷以裸体为美,怎么不让自己的女儿光着身子呢?或者自己也可以去上野公园裸奔一下。为何不这样去做呢?难道是做不到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没有西方人为先例吧。实际上,此时不就有人穿着下流的礼服在帝国饭店出入吗?而且颇为骄傲自满。这又是为何呢?其实答案很简单,不过是因为西方人已经开创了先例罢了。在他们眼中,西方人无疑是出色的,所以即便生硬、愚蠢,也非要去模仿个没完,否则就不舒服。别人比你高,你就得低头;别人比你强,你就得认输;别人比你厉害,你就得屈服;如此卑躬屈膝,实在愚蠢至极。当然,如果这种愚蠢是不得已而为之,或许值得理解。但是,也请不要太高看了日本人。而且这情景也同样适用于学问方面,不过在此就不多加赘述了,毕竟和衣服没什么关系。

如是,对人类而言,衣服可谓极其重要。它的重要性甚至可以与人类自身相媲美,因此人总是会质疑,衣服和人到底哪个更重要?纵观人类历史,似乎将其称为衣服的历史更为合适,反倒不能称其为血肉的历史了。所以,一旦某人赤身裸体,在他人眼中反而更像是妖怪,离人倒相去甚远了。当然,妖怪这个称呼也不是不能摒弃的,只要所有人类都愿意做妖怪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这样,人类自身就将面临很大苦恼。人类在远古时候由大自然创造而来,相互之间地位平等,然后又一起被放到了这世上。因此,所有人生下来时都是赤身裸体的,没有例外。

如果人类能对这种平等安之若素,那估计无论生活多久,他们都会是如此赤身裸体的。可是,其中一人却说道:“如果所有人都一个样,赤裸裸的,那我为何又要浪费精力了?这努力不就毫无意义了吗?我必须想个办法,让自己突显于众人之中,让他们知道我是谁。所以,为了能让其他人大吃一惊,我得在身上穿点儿什么。”于是,经过十年的不断研究,短裤诞生了。然后此人穿着它到处去炫耀说:“看看,我现在和你们不一样了吧?”今天的人力车夫就是此人的后代。也许有人会觉得,竟然花费了十年时间才发明出一条短裤,这也太没用了吧?实际上,这种说法十分愚妄。因为此人的立足点是今天,回头看时难免陷入愚昧的境地。如果从当时的角度来看,称其为最伟大的发明也毫不过分。笛卡儿发现了“我思故我在”的真理,这难道不是连三岁孩子都知道的事吗?但据说,他同样花费了十年才明白。无论探索什么事,都必须花费一番大力气。所以,一个车夫竟能发明出短裤,虽然花费了十年时间,但已实属难得。

当然,短裤一经发明问世,车夫难免耀武扬威起来。于是又出现一个人,对于车夫们穿着短裤耀武扬威的行径,他十分气愤。所以,通过六年的研究,大褂诞生了。虽然这东西看起来穿不穿都无所谓,但到底是压制住了短裤的嚣张气焰。大褂的黄金时代开启了。这个发明人正是菜店掌柜、药店掌柜、布庄掌柜等人的祖先。在短裤和大褂之后,裙裤时代紧随而至。这也是一位妖怪发明出来的,他曾愤怒地大喊道:“大褂有什么了不起!”这个人的后代就是那些旧武士和现在的大官们。就这样,妖怪们接二连三的独树一帜,最后那种模仿燕尾的奇装异服终于诞生了。

然而,这种东西究竟是怎么来的呢?是随随便便、胡扯瞎闹、漫不经心弄出来的吗?显然不是。这不过是很多好胜之人野心勃勃弄出的新花样,目的就是为了超越他人,突显自己的与众不同罢了。从这种现象上,我们可以发现一大事实,那就是人类对于平等饱含憎恶,就好像自然也不喜真空一样。至于今天,正是因为对这种平等的憎恶,所以人们才穿上各种服装,以彰显自己的地位。对人类而言,衣服现在已经成了其自身的一部分。如果想将这部分舍弃,并回归原始那种赤裸的平等,估计只有那种狂妄之人才能做到。不过就算成了此种人,要想回到过去,那也是不可能的了。在文明人眼中,只有那些妖怪才会想回到过去。这个世界上有亿万人,如果大家都成了妖怪,那不就平等了吗?既然这样,就让所有人都退回到妖怪的世界中不就行了吗?事实上,就算如此,依然行不通。因为,就算所有人都变回了妖怪,但第二天,妖怪之间的竞争又会上演。虽然此时,他们的竞争手段已经不是穿衣服了,但对他们来说,依然可以利用妖怪的本色来竞争。虽然不能再穿衣服,所有人都是赤身裸体的,但是在其他方面,总还是会弄出些与众不同来。由此可见,还是不脱衣服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