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这件事情。
我只和自己说过。
[一]
江妙费力地将头探到窗户前时,陈皓刚好进了一个三分球。
周围的队友发出一阵热烈的呼声,他伸手打了个响指,笑得十分灿烂。江妙也忍不住跟着咧开嘴,露出两个小虎牙,结果高兴过了头,“嘭”的一声,从椅子上摔了下来。
目及之处立马变得昏暗。
她揉了揉疼痛的屁股,维持着一个艰难的姿势。不知道为什么,刚刚铺天盖地的喜悦好像一瞬间被洪水冲散,疼痛蔓延到心底,变成一滩难以言喻的惆怅。
这是,她躲在这个废弃的工厂看陈皓打篮球的第十九天。
女生揉了揉发红的眼眶,蹲坐在地上发呆,好一会儿才从潮湿的空气里回过神来,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水笔,就像日剧里小清新的情节一样,在发黄的墙壁上写字:
暗恋你的第429天,发现你居然有酒窝,虽然它小的不可思议,但是还是让你笑起来变得很好看。你好像越来越完美。
喂,你这么优秀,而我却这么差劲,所以你,肯定不是我的r.r对吧?
可是我还是喜欢你。喜欢的,自己都要被自己蠢哭了。
江妙凝视着眼前细小的字,墙壁上有水汽,将墨水化开来一点,又克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模糊又清晰的,让她顿时觉得自己的少女情怀很漂亮。
良久。直到工厂后面的露天篮球场又传来一阵欢呼,她才站起身,小心翼翼地再次爬上椅子,捂着屁股偷偷的看着篮球场里奔跑的陈皓,再一次咧开嘴笑了起来。
夕阳的光散漫开,将她的影子拖长,拖长,有些心酸,有些可怜。
从江妙十四岁起,她就知道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被喜欢的人,中的一个。
陈皓是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角。陈皓很高,很英俊。陈皓打篮球打得好。陈皓成绩好。陈皓性格好。陈皓什么都好。
他就像一个巨大的发光体,是她世界里最高级的灯,而她呢,只是他世界里万千飞蛾中的一只。
不是最起眼的,也不是最不起眼的。
她这样想着,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禁开始挤眉弄眼。
如果……眼睛再大一点,往上挑,眉毛再粗一点,嗯,鼻梁上挺,嘴巴变小......手一松,镜子里的人又变成了那个鹅蛋脸,有几颗小雀斑的普通青春期少女。
普通青春期少女。就是,长相不好不坏,成绩不好不坏,人缘不好不坏,有那么一两样特长,又有那么一两种缺陷的怀有那么一点浅薄的少女情怀的中国青少年最大的一个。比如江妙。
是那种,永远都不会成为偶像剧女主角的路人丁。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