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高飞自顾自的继续说道:“他问我和蜥蜴以前是干什么的,还问我和蜥蜴是什么关系。嘿嘿嘿,我当然不会实话实说了,难道我要告诉他我和蜥蜴已经组成了银河系同盟军吗?”
无心渐渐的坐直了身体:“嗯?”
大蜥蜴也慢吞吞的瞟了史高飞一眼,但是涵养很好,并未作出反驳。
史高飞高声大气,连说带笑:“我呢,告诉酒吧老板,说我和大蜥蜴是好朋友,以前是在家里吃闲饭的,现在决定联手做一番事业,自食其力了!”
大蜥蜴已经自食其力了好几百年,如今听了史高飞的话,他微微的感觉有些委屈。但是因为已经看透了史高飞的本质,所以他通情达理的继续保持沉默。
无心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终于彻底清醒了。直愣愣的望着史高飞,他真怕对方是受了坏人的骗——反正他是从来没听史高飞正经的唱过歌,不知道凭着当今的市场行情,史高飞的歌声究竟能够价值几何。
史高飞迎着他的目光,抬手捧住了他的脸揉搓了一下,背对着大蜥蜴又道:“我儿子越长越像我了,我十七八岁的时候也是大眼睛。”
探头在无心的眼皮上亲了一下,他望着儿子的黑眼珠说道:“可惜啊,后来爸爸的脸越长越大,眼睛却是不变了。”
无心眯着眼睛望着史高飞,心里想象着他十七八岁的模样,想来想去,他末了只想象出了一个巴掌脸的大眼贼。
“爸。”他懒洋洋的开了口:“明晚我陪你去酒吧。”
史高飞把他揽到胸前左右的摇晃,晃了片刻之后忽然停了,推开无心说道:“我还得再上街一趟,给蜥蜴买双新鞋。蜥蜴的凉鞋太旧了,穿过之后脚好臭!”
大蜥蜴猝不及防的又成了靶子,当即羞愧的爬起了身:“不不不,我自己去买。”
史高飞已经走到了门口:“算了吧,你又没什么钱。宝宝跟我一起走,爸爸顺便给你买香芋派。我的遮陽伞和太陽眼镜呢?宝宝你的裤兜里怎么一动一动的?哦,是鸟。”
无心一手拿着遮陽伞,一手拿着太陽眼镜,裤兜里还探出了一只灰扑扑的鸟头。手忙脚乱的穿了鞋,他跟着史高飞出门了。而大蜥蜴独自坐在地板上,只感觉自己是落在了史高飞的手掌心里,于情于理都不能逃、也逃不脱了。
无心随着史高飞去了一趟商场,吃过香芋派和汉堡包皮之后,他独自回了市郊写字楼,告诉白大千道:“没有什么蜥蜴,和他一起卖唱的是他的朋友。他朋友的外号叫蜥蜴。”
屏风外面的史丹凤听了,立刻起了疑问:“小飞卖唱?”
无心立刻绕过屏风向她汇报:“还有一个酒吧老板,要请他和蜥蜴去店里唱呢!”
史丹凤敲着键盘嗤之以鼻:“别听他吹,他会唱个屁。”
无心没敢替史高飞说话,因为心里也是打鼓。翌日傍晚他又进了城,随着史高飞和大蜥蜴一起去了商业区的步行街。街上有一家“星野原咖啡西餐酒吧”,上下共有二层楼,正是史高飞和大蜥蜴的目的地。
无心始终只是尾随。史高飞和大蜥蜴进门之后去见酒吧老板了,他占了个小小的座位,点了一杯果汁慢慢的喝,一边喝一边留意店内环境。一杯果汁被他啜饮到了底,史高飞和大蜥蜴终于又露面了。从员工通道中走上了酒吧一角的低矮台子,史高飞和大蜥蜴分别坐上了高脚凳,另有一名年轻的小服务生弯腰为他们整理麦克风电线。大蜥蜴抱着吉他垂着头,衣裤全是灰扑扑的半旧货,唯独一双新鞋缤纷绚烂,姹紫嫣红之余嵌着荧光绿,并且还比他的脚丫子大了一号。此鞋凝聚了史高飞对他的关爱与友情,不穿是不行的,穿了又像个变态。无可奈何的缩到史高飞身后,他把两条腿扭成了麻花,极力的把脚往暗处藏。
史高飞对着麦克风吹了口气,大蜥蜴一甩手也拨动了吉他琴弦。酒吧大厅里的人声静了一瞬,同时史高飞开了口,正是大蜥蜴最钟爱的一曲《青城山下白素贞》。
无心静听了片刻,发现史高飞扶着麦克风浅吟低唱,竟还有着清澈的大男孩声音;要说唱功,谈不上多好,但是也绝不跑调,慢悠悠的把他和大蜥蜴全唱成了温柔迷离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