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莉齐又晕了一次。
朱莉娅不是莉齐,她完全不喜欢男人,只对女人有感觉,但看见埃里克对莉齐的纵容与照料,哪怕她对这个男人充满了妒忌与偏见,也必须承认,他对莉齐的爱已达到了极致。
莉齐病得不重,可她生病以后,完全就是一个任性妄为的小女孩,会说胡话,会大发脾气,口味变得极其古怪,厨娘不管做什么,都不合她的口味,必须要埃里克亲自下厨。
当时是凌晨两点钟。朱莉娅睡不着,穿着斗篷,拿着笔记本,在游廊记录脑中翻腾不休的灵感。
突然,她看见埃里克披着大衣,拿着提灯,走进厨房。不一会儿,烟囱就冒出了白烟。
她以为他在烧水,没有在意,见夜晚越来越冷,已经开始结霜,便走进了屋内。
第二天早晨,她才知道,昨晚他去厨房,竟是为了给莉齐做夜宵。
莉齐从来不缺折磨人的点子。凌晨两点钟,她一定要吃烤兔肉。牧场没有兔子,只有牛羊,肉铺也早已关门,想要烤兔子,只能出去现抓,但半夜正是郊狼和狐狸狩猎的时间,兔子除非活腻歪了,才会出来活动。
朱莉娅不知道埃里克是怎么做到的,背着弓箭出门,居然真的在附近猎到了一只野兔。
朱莉娅心想,要是莉齐和她生活在一起,大半夜吵着要吃烤兔肉的话,她只会给她一耳光,让她不要异想天开。
究竟是怎样深沉的爱,才能使他忍受这样一个任性、固执、自私的磨人精?
莉齐的任性并不是偶然。她就像长不大的孩子一样,永远需要一个家长式的人物纵容她,娇惯她,在旁边看着她放纵不拘地大笑。
朱莉娅虽然很爱莉齐,却做不到像埃里克那样倾尽所有去爱她——只有疯子才会那样爱一个人,他几乎是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莉齐。
朱莉娅是个正常人,她的情感、道德和世俗观念都十分正常,她不会像埃里克一样用自己的一切去爱一个人。她爱莉齐,但更爱自己。
而且,她还有自己的事业。她已经出版了几本小说,卖得都不错。也许,她可以尝试着靠写作为生。此次来找莉齐的经历,尽管是以遗憾收尾,但给了她不少灵感。接下来的日子里,她或许可以边走边写,走到哪儿写到哪儿。可能不久的将来,她会死在某个发狂的歹徒手上,但她不会后悔。
即便是死,她也决不会再回去当足不出户的小姐太太。
她的眼睛要看遍山川江海。
朱莉娅把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她已尽力说得妙趣横生,但莉齐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听众,对她大彻大悟的心路历程毫不关心,眼中只看到了一个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你真的要一个人上路?不行,你不能一个人上路,我一定要找几个雇佣枪手保护你!”
“慢着,慢着!”朱莉娅说,“我要是带雇佣枪手上路的话,旅行就失去了意义。”
“去他的意义!”莉齐不客气地诅咒了一句,“你能见到我,纯粹是因为你运气好,而不是因为附近没有坏人。”
朱莉娅轻蹙眉毛:“你不要小看我。我会用枪,十码以内,弹无虚发。”
“你一百码以内弹无虚发也没有用。”莉齐冷然地说,“这个世界上,不止枪能杀人,斧头、刀子、绳索、弓箭,甚至是骑的马,都能成为杀人的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