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错了。”她说,努力装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
“是吗?”他淡淡地笑了一下,“那我换个问题,你昨天为什么进城?”
莉齐心里一阵庆幸,还好她足够了解他,看见中年男人惊恐的表情就想到了他,对他这句质问早已有心理准备。
“说起这件事,我就来气!”她故作愤愤地说道,“我都骑过去了,忽然想起没有洗澡——身上穿的那套衣服,也不是打猎专用的。附近的猎人太多啦,那群小东西的鼻子锻炼得比狼还灵敏,一闻到我的气味就跑光了,这我还怎么打猎,只能转道去别的地方逛逛,看看能不能抓到一两只迷路的兔子,逛着逛着就进了城。早知道就回家了,来回四个小时的路程,只骑马真的太受罪了——”
“然后呢。”他问,“你在城里干了什么?”
简直像审问罪犯一样。莉齐悻悻地想,说话也带了一些情绪:“还能干什么,逛街买东西。但我没能带回来,买得太多了。”
“为什么买这么多?”
莉齐有些不耐烦:“还能有什么,老板太会推销了。我说我拿不了那么多,他就说可以暂时寄放在他那儿,我不管什么时候过去拿都行。”
说完,她忽然觉得这是一个极好的说辞,之后她再买婚礼用品,都可以用“一时冲动”“老板太会推销”作借口。
她差点要为这绝妙的主意露出两个酒窝,连忙低下头,鼓起两腮,硬生生用气把脸上的酒窝填平了。
埃里克一直在用两根手指把玩什么东西。
她以为他在把玩怀表,始终没有在意,现在一看,居然是一对耳环——印第安人的鹰羽耳环。
她顿时浑身一僵。
这是亨利的耳环。她送亨利去大旅馆时注意到的,因为气氛过于沉默,她就随便找了个话题,问他为什么会戴耳环。
亨利说,这是他父亲的耳环,印第安人很少为了杀戮而杀戮,毛皮、羽毛固然珍贵,但他们从不为此猎杀动物,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去狩猎。
他什么都忘了,甚至忘了自己属于哪个部落,却一直记得要对动物心存敬畏与感激。
莉齐之所以记得这段对话,是因为亨利一说完,车夫就嗤笑一声,骂他是个虚伪的小人。
亨利黝黑的脸孔立即涨得通红,攥紧拳头问道:“什么意思?”
车夫说:“你那番话,也就骗骗你身边这位天真善良、多愁善感的小姐了,我可是亲手杀过野牛的!每张野牛皮可以在制革厂那儿卖三块钱,你猜除了白人,会不会也有印第安人去那儿卖野牛皮呢?要知道,屠杀野牛行动,本就是为了消灭你们这群红皮肤的原始人的呀!‘杀死一头野牛也就等于杀死一个印第安人’1,这个口号我永不会忘,可谁能想到你们自个儿也参与了这行动呢?”
“你——”亨利脱离部落已久,又当了一段时间的奴-隶,完全不知道如何反驳。
最后,是莉齐帮他骂了回去:“得了吧,印第安人原是美洲的主人,这么大一片土地,出现几个忘恩负义的杂种也不足为奇——安心赶你的车吧,再说一个字,我不给车钱啦!”
这段插曲后,她和亨利没再说过话。她是疲倦得不想说话,亨利则是在生车夫的闷气。
莉齐骂完车夫后,就将这一事情忘了个干干净净,回来的时候,甚至没想起亨利这个人——在她的脑中,亨利只是个搬运工,就像马匹和马车一样,虽然在计划中不可或缺,但并不能使她具体地想起某一匹马或某一辆车。
要不是看到亨利的耳环,她压根儿没想到埃里克暴怒的源头,竟然是亨利。
莉齐震惊又惶惑,不知道埃里克对亨利做了什么——这对耳环他是怎么拿到的?是偷来的,还是抢来的,抑或是从……尸体上扒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