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的官僚体制,高效单一的行政体系,绝对的生死掌握,形成了塞里斯治下独特的地方行政机构。
这种行政机构完全实现了中央集权制度,虽然其中因为监察部门约等于零,导致地方政府的贪腐现象会变得严重,但塞里斯并不在乎这一点。
贪污受贿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是一个常态,哪怕塞里斯前世21世纪那个文明社会,贪腐现象也屡禁不止。
最关键的是,塞里斯并不在意治下的白人生活的是否顺心,那些底层白人被当官的压迫跟塞里斯有啥关系?
塞里斯只需要保证地方安宁即可,当官的可以贪污,但你必须是一个有能力的贪官,贪污多少数额塞里斯不会管,他也没有那个精力去查,塞里斯不是反贪先锋!
但地方上必须国泰民安,若是发生暴动,自己赶紧解决了,若是解决不了,塞里斯就会把当官的解决了!
除了行政体系的精简化,塞里斯做出的最大变动就是更改了死刑律法。
死刑的执行不再是地方上的权利,地方上的政府只有抓捕权,没有行刑权,所有的死刑犯必须交由亡灵兵团执行。
与此同时,律法中关于死刑的条款也变得更多,塞里斯试图用严苛的法律来约束人们的犯罪行为。
至于那些死刑犯,自然是最后都会变成塞里斯的血肉能量,如此一来,地方上每年都能提供不少稳定的血肉能量来源,那些被处死的死刑犯死有余辜,也不会引起地方上太过强烈的反感。
当然,即便引起塞里斯也不在意就是了……
确定了中央集权的精简行政机构后,塞里斯在塞里斯十年巩固内政,主要是帮助那些新上任的官僚巩固自己的机构,让那些重要职位的官员坐稳位置。
理所当然的,这里少不了地方民兵治安队的建设。
在塞里斯的要求中,地方民兵治安队分为两个标准,一个是地方卫戍部队的标准,也就是照办欧罗巴各国常备军的形式来训练。
另一个则是类似警察部队的性质,主要负责城市里的治安,负责抓捕小偷流氓之类的犯人。
双方的区别不是体现在武器装备上,而是区分于训练上,地方卫戍部队着重于战斗和队列的训练,警察部队则着重于侦缉和小规模混战的训练,
这主要是因为双方在未来面对的职责不同,地方卫戍部队的敌人是暴动的民众和可能出现的外国侵略军,地方警察部队面对的却仅仅只是黑帮组织和小偷流氓。
因此,地方卫戍部队的编制往往会远超过地方警察部队的规模。
至于总体人数多寡,则取决于当地省份的财政状况如何,反正这些事都是省布政使司的职责,塞里斯很少插手干预。
不过塞里斯对地方上也不是纯粹的放任,塞里斯组建了一批由活人官员形成的内阁体制,这个内阁只对塞里斯一人负责,定期派人到地方上巡查,考核地方上的政绩和军事实力。
塞里斯十年是一个相对平静的一年,塞里斯一直在整顿内政,所以治下没有爆发任何大规模的叛乱,至于小规模的民乱,在任何国家都不是什么新鲜事,自然不会被记载下来,一般都是按照土匪作乱处理。
塞里斯在整顿内政的时候,外交上也没有闲着,他发现普鲁士被灭掉后,开始尝试寻找新的盟友。